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老公欠债可以协议离婚吗?

老公欠债可以协议离婚吗虽然男方欠债,但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协议婚姻。另外,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二、协议离婚程序的步骤是怎样的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1)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当事人申请离婚,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①户口证明;②居民身份证;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④离婚协议书;⑤结婚证。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2)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工作人员应查明: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如登记机关发现离婚的当事人有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应给予批评教育或不准予登记。违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防止轻率离婚和假离婚,工作人员应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当事人进行思想教育和调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3)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如果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撤销离婚登记,并对当事人宣布其解除婚姻关系无效,收回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的罚款。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程序要求不同,另外在需要满足的条件上面也存在差异。而离婚的时候其实与欠债并没有关系,只不过说要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如果一方所欠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需要同时做出处理,往往是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不足的再由双方协商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代位权诉讼的标的是什么?
      代位权诉讼的标的是什么?代位权诉讼的标的是次债务人应该履行但是却没有履行的义务,代位权诉讼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赋予债权人保护其债权不因债......


·《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多少
      《行政诉讼法》的诉讼时效一般为多少?我们国家现在提倡依法治国,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对于生活中发生的一些纠纷需要注意诉讼时效的问题,需要在诉......


·职务作品有什么法律规定?
      职务作品有什么法律规定?职务作品有法律规定是根据《著作权法》第11条第3款的规定,由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单位被视为......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


·承租方放弃抗辩权的后果是什么?
      承租方放弃抗辩权的后果是什么?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我国是一个十分民主的国家,国家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的生活中,人们的权利有很多,......


·债务重组可以抵扣吗
      债务重组的损失在税前可以被抵扣,但是只有满足一定的要求才能进行税前抵扣。在我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第一、可以参考《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


·什么是猥亵罪,猥亵罪手段有哪些?
      很多人都问过,究竟什么是猥亵罪,其实猥亵罪是您平时常用的一种简称,其实它在法律上的称呼叫做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这类罪名在当今社会是很常见的,......


·有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有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用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1)向当......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
      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一、商标代理机构备案怎么做?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


·夫妻分居满两年是否会自动离婚
      分居也就是感情不和的夫妻两地分居。现实生活中,不少夫妻在感情出现裂痕时,都会选择分居的方式让双方冷静冷静。不过,法律有规定夫妻分居满两年可以......


·一、抚养费不增加以前的怎么算?
      一、抚养费不增加以前的怎么算?子女抚养费的增加应当由双方协商来决定,在法律上并没有以抚养费增加的标准进行明确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父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