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关于商标恶意抢注相关规定是什么?

关于商标恶意抢注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该条款为了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对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商标予以保护,以制止恶意抢注的行为,是对商标注册制度的有效补充。在商标异议、不予注册复审及无效宣告案件的个案审理中,符合以下适用要件的可以适用该条款:他人商标在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系争商标与他人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系争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服务原则上相同或者类似;系争商标申请人具有恶意。二、商标抢注中已经使用如何认定?“已经使用”是对未注册商标提供保护的一个最基本前提。使用的时间范围原则上应以系争商标申请注册日前为准,使用的地域范围原则上应以中国为准。但是,若为证明商标知名度提供了域外使用的证据材料,但该证据能够证明该域外使用的影响力可以及于中国相关公众,则也可以认可该证据的关联性。商标使用的事实,需要权利人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应当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能够显示所使用的商标标识、商品或服务、使用日期和使用人。依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四十八条: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根据商标使用的具体方式不同,证据一般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提货单、银行进账单、进出口凭据,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网络、户外等媒体广告,媒体评论及其他宣传活动资料、参加展览会、博览会的相关资料,获奖情况的证据等。综上所述,商标是一个企业重要的资产,是开展经营活动的前提。商标注册受到法律保护,对于恶意抢注的行为,我国商标法明令禁止。其对恶意抢注行为认定做出规定,判断一个商标是否被抢注,要看商标是否具备一定影响力、是否已经使用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效遗嘱的实质要件有哪些
      有效遗嘱的实质要件有哪些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


·一般的网贷逾期利息多少
      一般的网贷逾期利息多少钱相信有的朋友在网络上已经借过钱,这就是您常说的网络贷款,网络贷款比较便捷,放款的速度也比较快,这就成了很多人的选择,......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有什么病不处罚?
      一、驾驶员涉嫌醉驾有什么病不处罚?醉驾不管有什么病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有严重疾病的可以监外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处理租房合同?
      一、买卖不破租赁如何处理租房合同?也就是说,当租期未届满时,原房东若将房屋转让给其他人,则原房东在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地位自动被新房东代换,新房......


·医疗侵权责任法包括哪些 由于医疗损害对患者的精神、身体都存
      医疗侵权责任法包括哪些由于医疗损害对患者的精神、身体都存在非常大的伤害,如果受害者一方了解医疗侵权责任法,就能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网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网签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具有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地产领域网签就是交易双方签订合同后,到房地产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公布在网上,然后会......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


·中国对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中国对团伙生产假药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依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假药的......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方面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方面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3、对未成年人......


·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
      一、人民法院量刑规定中有什么常见的量刑?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职务侵占罪、敲诈勒索罪......


·职业病工伤认定材料要准备哪些?
      职业病工伤认定材料需要提交哪些?劳动者可以自行选择正规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并配合一般医疗机构进行材料的收集。职业病在工伤范畴中属于特殊的一项,由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