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现如今社会抵押贷款已成成为一种主流趋势。抵押是抵押人与债权人签订书面协议的保证。那么如果债务人因故或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时,债权人该如何处理抵押物?抵押物的清偿顺序又是如何呢?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一、抵押物的清偿顺序抵押物拍卖清偿的顺序如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二、处理抵押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所谓拍卖,是指在公开的拍卖市场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的买卖活动。所谓变卖,是指由第三方有权利的部门(如法院),将抵押物卖给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买者的活动。根据2000年12月13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的规定,补充明确了:“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价值的,应当按照抵押物实现的价值进行清偿。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抵押物的清偿顺序的有关法律知识。总的来说,如果债务人没有能力或者不偿还债务的时候,我们债权人有权利因依照法律规定对于当时与债务人签订协议的抵押物进行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来保证自己的权益。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得到自己应有的那一部分价款。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伤九级怎么赔
      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


·收养孩子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
      收养孩子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收养孩子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一)收养人条件: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


·公司章程的制定
      一、根据公司的特点和需要制订章程要根据股东的特点和持股比例而定,制订章程的过程,也是确定股东今后在公司管理决策中的权利、地位的过程。章......


·供用电合同(三)
      供电方:    营业执照号码  用电方:    营业执照号码  为了保证供用电的正常进行,协调关系,明确各自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


·合同审查的思维与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市场当中的很多事情已经有前人为后辈提供了相关的经验,如果平时自己注意留意的话就不至于在同一领域发生类似的一些意外状况,类似于虽合同的审查。合......


·可以约定一年劳动合同违约金吗?
      可以约定一年劳动合同违约金吗?可以约定,但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才可以生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收养人的特殊情况?
      收养人年纪有要求吗,收养人的特殊情况?收养就是指将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通过办理一定的手续成为自己的孩子的行为,收养人不是随便就能收养的,......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法定必经环节是什么?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法定必经环节是什么行政处罚一般程序法定必经环节是什么立案是合法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首要环节和法律依据。发现案源并经初步核查......


·交通意外导致的损伤赔付项目主要?
      交通意外导致的损伤赔付项目主要有哪些一、交通意外导致的损伤赔付项目主要有哪些?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宿费6、住......


·离婚起诉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
      一、离婚起诉孩子抚养费包括哪些《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权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