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准

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以什么为准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一)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26条、第56条第1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0条第1款的规定,在认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书的内容为准。即认定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根本依据是权利要求书,并且是权利要求书的整体、实质内容,而非个别的文字或措辞。如果一项技术构思并未在权利要求书中记载,即使在说明书、附图中体现仍不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可见,权利要求书中没有记载的即可排除在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之外,权利要求书是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基本依据,说明书、附图不能作为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只是居于从属地位。(2)作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认定依据,清楚、准确地解释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是必须的。要对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作出清楚、准确的解释,明确该发明创造的目的、效果,需要参考说明书和附图。说明书和附图具有解释权利要求书的法定功能。(3)在认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为了明确某一技术术语的含义还可以参考专利申请过程中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申请人之间的往来信件和文件。当然,这些信件和文件不能作为认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依据,但在这些信件和文件中专利权人表示认可、承诺或放弃的东西,专利权人以后是不能反悔的,这就是所说的“禁止反悔原则”。(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根据《专利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在认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外观设计的专利申请文件中没有权利要求书和说明书,所以,其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为准,即使尺寸上存在细微差别也并不妨碍权利认定。(2)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在授予专利权时指定的产品上使用的外观设计,即他人不能在指定的产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的外观设计。  《专利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不同的专利其保护范围也是不一样的。在这里温馨提醒大家一下,有新的发明一定要申请专利,这个是对自己产品的一种保护。申请专利有很多好处,可以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避免被他人抢先申请专利,避免会展上撤下展品的尴尬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法总则189条规定的是什么?
      民法总则189条规定的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189条规定的是什么?第一百八十......


·起诉后未交费撤诉诉讼时效中断吗?
      一、起诉后未交费撤诉诉讼时效中断吗?起诉后未交费撤诉诉讼时效会中断的,起诉后又撤诉的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起......


·我国法律对侵犯隐私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侵犯隐私权的规定是怎样的一、我国法律对侵犯隐私权的规定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第一百一十条自......


·我国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金融消费者保护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因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一直以来都是我们国家着重强调的一个部分,实际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也是国家进步......


·延期竣工纠纷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的确认
      虽然双方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了竣工日期,但实际往往会出现竣工日期晚于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的情况。若发生纠纷,发包方起诉后,涉及时效起算问题......


·老人赡养及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老人赡养及财产分割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协议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族,_________岁,现住_________。_________子:男,_________......


·小学生就读监护人是指谁?
      小学生就读监护人是指谁?一、小学生就读监护人是指谁?首先未能年的监护人就是他的父母,监护是一项基本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


·女方遗弃孩子怎定罪怎么追究?
      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年轻夫妻生下残疾孩子后,将其遗弃的新闻,这是令人痛心的。这种行为不仅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女......


·民间借贷最高利息是多少?
      事实上,在生活中,人们进行民间借贷活动除了人情因素外,很大一部分是由于利息的缘故。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我们应该怎么计......


·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
      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可转换债券的优缺点有什么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


·并购基金杠杆收购过程
      并购基金杠杆收购过程一、杠杆收购的含义杠杆收购,是指收购者用自己很少的本钱为基础,然后从投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筹集、借贷大量、足够的资金进......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