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继承有两种方式

继承有两种方式,即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继子女是否拥有继承权如何要区分不同的情况:1、 法定继承当存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或遗赠也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遗嘱所涉及的遗产、存在遗嘱未处分的遗产、遗嘱继承人或受赠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继承人受赠人先于立嘱人死亡的情形之一的,适用法定继承。被继承人是继父母的,当被继承人死亡时,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已经形成抚养、赡养关系的,无论继子女是成年人、未成年人还是胎儿均与被继承人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及养子女一样是被继承人个人合法遗产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是继父母的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及收养关系存续期间的养子女的,当被继承人死亡时,作为继兄弟姐妹,拥有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资格。被继承人是继父母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当被继承人离世时,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子女也已经过世的,做为继父母的继子女同样享有间接继承权。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已经形成赡养关系的,无论被继承人与其再婚对象的婚姻关系在被继承人离世时是否存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能自然终止的。2、 有遗嘱的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对遗产的处理留有遗嘱的,那就要看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是否包含被继承人的继子女了。如果有则有对遗产的继承权,如果无则没有继承权。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上述遗嘱指的是比照《民法典》第三章相关规定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3、 继承权的自动丧失对被继承人或其他继承人实施某种犯罪行为而导致其生命被剥夺的、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被继承人赡养义务或者用各种手段对被继承人进行精神和身体折磨且情节严重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且情节严重的,如果继承人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行为,其继承权将自动丧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现在的社会在进步,虽然道路堵塞现象严重,但有车一族也是在逐年增加。与此同时交通事故频发也成为现在社会上的一个问题,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计算......


·申请取保候审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取保候审的材料有哪些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议里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协议里的补偿标准有哪些?一、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构成开设赌场罪怎么处罚
      一、开设赌场罪怎么处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


·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
      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一、分期付款车辆出事故谁来赔偿在通常情况下,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车主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于购买人使用......


·顾客在超市摔伤起诉程序
      顾客在超市摔伤起诉程序1、制作起诉状及证据清单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在起诉前,需要制作好起诉状及证据清单,需......


·非法用工之工伤认定是否有必要?
      非法用工是指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不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却有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存在的情形。非法使用童工就属于这种情形。非法用工的过程中,劳动者也会发生......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方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方式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方式1、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关系到当......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受害人评残判定的赔偿金的主张是否合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受害人评残判定的赔偿金的主张是否合理?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


·国有企业员工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国有企业员工受贿量刑标准是什么国有企业员工受贿,涉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受贿数额3-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