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一般程序是行政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的基本程序,适用于处罚较重或情节复杂的案件以及当事人对执法人员给予当场处罚的事实认定有分歧而无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主要流程有:
  
  1、调查取证;
  
  2、告知处罚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会;
  
  4、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5、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二、行政处罚的处罚原则
  
  法定原则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主要内容是:
  
  1.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2.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3.实施处罚的职权是法定的;
  
  4.处罚程序是法定的。
  
  公正、公开原则
  
  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
  
  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
  
  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3)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当然,一行为不再罚也不是一个恒定的法律原则,它有以下几个例外:
  
  (1)合并处罚。在法定并处的情况下,因可以并处的处罚种类极有可能在程序尤其是时限上不一致,故并处的几种处罚可以在时间上有先有后,并可以采用几个不同的处罚决定书。
  
  (2)一事多层罚。对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的,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行政主体可以采用不同的处罚决定书,分别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
  
  (3)一事罚多人。几个违法行为人共同违法的,行政主体可以以不同处罚决定书,对各该违法行为人分别处罚。
  
  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在进行期间还应当按照法定原则、公正、公开原则和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诈骗案办案程序是什么
      诈骗案办案程序是什么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


·检察院延长15天之后退侦怎么办?
      一、检察院延长15天之后退侦怎么办?检察院延长15天之后退侦,也是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处理的,检察院作为刑事案件的公诉机关,在收到公安机关......


·在我国被列为嫌疑人是立案吗?
      在我国被列为嫌疑人是立案吗?在我国被列为嫌疑人是会立案的。顺序为先立案、调查、确定嫌疑人、符合条件的刑拘。二、确认犯罪嫌疑人的证明标准刑事诉讼......


·离婚协议是否合法,离婚协议合法吗
      虽然离婚协议不受《合同法》调整,但具体说来这还是具有一定的合同性质的,只不过当事人之间此时是对人身关系作出的处理。于是,有的人就质疑离婚协议......


·构成逃税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逃税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一、构成逃税罪既遂法院会如何量刑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
      离婚时没取得房产证的房子如何分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公司法监事会职权包括哪些?您经常可以看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成立了许多公司,也许您对于我们普遍所知道的公司并不陌生,但是对于......


·定金罚则
      定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的约定,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额,以保证合同的履行,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买卖合同中只要约定的......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
      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一、合法讨债的条件是什么1、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


·脚踝软组织挫伤工伤鉴定几级?
      脚踝软组织挫伤工伤鉴定几级?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之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


·职务发明申请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职务发明申请人需要提交哪些材料?职务发明申请人需要提交专利申请表格以及专利有关的材料。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