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交诉讼费吗?

一、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需要交诉讼费吗?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诉讼费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不收取诉讼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是在刑事案件诉讼过程中同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法规的规定是不须交纳案件受理费的。
  
  
  二、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被害人是个人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公诉案件中,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遭受损失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既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侦查、起诉阶段通过侦查、起诉机关提起;如果遭受损失的单位未提起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公安检察机关已经记录在案,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检察机关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
  
  
  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宣读;原告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三、其他需要注意事项
  
  
  另外,《刑事诉讼法》第78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是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有下列情形可以打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受到犯罪侵害导致身体受伤时,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的近亲属因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作为法定继承人,您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当您的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造成了物质损失,可以打刑事附带民事官司。
  
  
  特别提示:在刑事附带民事官司中,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规定》
  
  
  第一条 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 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和必然遭受的损失。
  
  
  第五条 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追缴、退赔的情况,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
  
  
  通常犯罪嫌疑人在被提起刑事诉讼时都附带有民事诉讼,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不需要交任何费用的。诉讼的过程中如果原告与被告有任何意见可以在诉讼结果出来的同时提起上诉,这个二次申诉的过程同样是不需要交费用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光票托收如果收不了款怎么办?
      光票托收如果收不了款怎么办?光票托收一般不会用在出口贸易上,光票托收一般来说,资金不会非常巨大,风险比较小。但是这并不代表它就没有风险,它......


·扶养费起诉案开庭前准备什么?
      扶养费起诉案开庭前准备什么?扶养费起诉案开庭前准备:1、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如身份证、户口本等;2、是否存在血缘关系的证据,如户口本,派出所证明......


·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办理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至于罪犯所患何种疾病属于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需要由执行机关根据省级人民......


·鞍山民事诉讼律师代理费标准
      鞍山民事诉讼律师代理费标准1、计时收费标准律师收费标准中计时收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每小时200—3000元。2、计件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1、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
      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


·使用明星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使用明星照片侵犯肖像权吗?不算。使用明星照片,如果只是用于娱乐,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行为人利用明星的照片,适用于营利。或者是故意的侮辱,扭曲事......


·确认不是劳动关系代理词的内容包括哪些?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不论是什么样的诉讼活动中都是需要进行一定的代理,律师代理可以帮助诉讼当事人更好的维护自身的权利。在我们的现实生......


·夫妻共同生活七年以上婚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夫妻共同生活七年以上婚前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不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生活七年以上婚前财产,不会被认定为归夫妻共有的。夫妻婚前财产结婚七年后是不......


·很多人不够资金一次性付全款购房,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会想到向银
      很多人不够资金一次性付全款购房,在这样的情况下自然会想到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那之后就只需要按照约定每个月偿还银行的贷款。但其实无论是全款买房......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复议吗
      在这个车子越来越泛滥的年代,交通事故的发生成为了家常便饭,伴随着交通事故的产生的就是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了。如果当事人一方甚至双方对于交通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