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在夫妻债务当中,那种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一般就是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包括: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因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欠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夫妻债务中就分为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当然,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也就需要个人来承担了。通常在离婚的时候总是少不了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其中可以就双方的共同财产先清偿共同债务,如不足的话,则由离婚夫妻协商约定怎么清偿债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是什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流程1、申报接收和受理程序证监会办公厅受理处统一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对上市公司申报材料进行......


·商标侵权起诉法院会管辖吗?
      商标侵权起诉法院会管辖吗?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进行管辖(一)级别管辖首先是商标案件的级别管辖与一般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有所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理流程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理流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理流程第一步:准备前期资料。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登记......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
      一、交通事故赔偿款能不能算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


·外遇证据对离婚案件有什么影响
      现实中,夫妻中的一方有外遇是很常见的事情了,而多数情况下都会因为一方的外遇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那另一方收集到的外遇证据,此时对离婚案件会产......


·什么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
      什么情况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员工若和企业约定的了服务期,培训计划,有培训协议,并且双方签字,任何情况下都是要负赔偿责任的!1、......


·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
      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根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不超过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不超过六个月,有......


·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怎么办?
      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怎么办?对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服怎么办?可以直接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法院的判决不服,还可以向中级法院上诉。《劳动争......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升,购房压力越来越大。部分人员有购买小产权房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升,购房压力越来越大。部分人员有购买小产权房的打算,有的也已经准备购买小产权房了。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如何拟制小产权房子买卖......


·民法总则规定了几种法人形式
      民法总则规定了几种法人形式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规定了几种法人形式?以取得利润并分......


·2023车辆报废年限新规定有哪些?
      车辆报废年限新规定有哪些?车辆报废年限最新规定: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同时将私家车报废行驶里程限制为60万公里。6年内免检,6-15年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