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假释犯新罪属于累犯吗?

一、在假释犯新罪属于累犯吗?
  
  不构成,因为累犯是上一个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某种罪行的,假释只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人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刑罚还未执行完毕,又犯新罪的应该立即取消假释,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再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
  
  1、新犯的罪被判处死刑的,应当执行死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
  
  2、新犯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执行无期徒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
  
  3、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最高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将前一个判决未执行的刑期和后一个判决所判处的刑期相加,得出一个总和刑期;然后,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决定执行的拘役最高不得超过一年;决定执行的管制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二、假释犯在假释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
  
  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综上所述,对于犯罪情节不严重的,犯罪分子可以申请假释,回到社区接受教育。在假释期间又犯罪的,法院会取消假释,根据新的罪名重新审理判决,不会当做累犯处理。因为累犯是在刑罚完毕后又犯罪的,而假释期间刑罚还在执行,只不过不是在监狱服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日本专利申请都有哪几种形式?
      日本专利申请都有哪几种形式?日本发明专利申请;日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日本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这三种类型。二、日本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1、日本发明专利申......


·婚外恋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守什么原则?
      一、婚外恋财产分割时需要遵守什么原则?1、应遵循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2、应遵循照顾子女......


·湖南省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
      湖南省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办法有哪些内容?大数据时代已经到来,当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每个人每天都需要接收来自外界的大量信息,信息的及时传递有利......


·工伤待遇赔偿诉讼状需要注意什么工伤待遇赔偿诉讼状
      工伤待遇赔偿诉讼状需要注意什么工伤待遇赔偿诉讼状需要注意是否工伤,是能否引起工伤赔偿和能否引起工伤赔偿诉讼的关键问题。因此,提起工伤赔偿诉讼......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
      看具体情况定。扣车是为了对车辆进行检验,调查事故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失信人员的举报方式
      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局进行报案。如果老赖不能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执行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


·一、监护人责任险是什么意思?
      一、监护人责任险是什么意思?(一)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监护人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是:法律上认定的,年龄不满18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


·新车划痕险有必要买吗?
      现在家庭或者单位购买汽车时,面对种类繁多的跟中汽车保险往往让购买者手足无措。全部购买的话,有很多保险自己根本就不需要;不买的话又担心万一哪天真......


·在我国改名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的人口统计信息当中,每个公民的名字是至关重要的,也是首先要进行登记的。名字是要伴随您一生的,不管在办理什么证件的时候,都要填写身份证上......


·动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动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一、动迁安置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拆迁安置的房产仍然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一)......


·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责任是什么?玩忽职守罪重要领导的法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