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生产销售假药材违法犯罪吗?

一、销售假药材违法犯罪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进行销售所应受到的法律惩处有明确规定。另外如果所售药品造成人员伤亡则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方面侵犯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关于对药品管理的法律和法规,建立了一套保证药品质量、增进药品疗效、保障用药安全的完整管理制度。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构成对国家关于药品管理制度的侵犯,并同时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2、客观方面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违反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为贯彻该法而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上述法律和法规中就药品成分、药品标准、药品生产工艺规程、药品经营条件、药品监督等药品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内容作了明确规定。3、主体方面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4、主观方面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主要表现为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综上所述,我国对食品药品管理的十分严格。假药材也是假药的一种,对人身会产生危害。销售假药材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法院结合销售假药材的数量、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判刑,这种犯罪的最高刑罚是死刑并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租赁办公场地注意事项有几种
      租赁办公场地注意事项有几种1、出租方出租房屋的合法性,例如产权证明(或经营权证明),出租许可证明,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法人或法人授权证明。2、......


·关于企业薪酬福利范围有哪些
      公司薪酬福利是每个员工都关注的问题,也是提升员工满意度的关键因素之一。不少刚刚进入社会的求职群体都会比较关注企业所包含的薪酬福利的内容,关于......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否包括举证时间?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否包括举证时间?民事诉讼一审期限是否包括举证时间?一、《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


·一、一年多少抚养费,可以年付吗?
      一、一年多少抚养费,可以年付吗?一年抚养费并没有明确的数额规定,一般是支付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支付方式可以双方约定,可以按年支付......


·受贿罪发现新证据可以申请再审吗?
      一、受贿罪发现新证据可以申请再审吗?根据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的再审期限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


·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一、刑法中虚假诉讼罪既遂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虚假诉讼罪】以捏......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一)法律规定(《刑法》)1、从轻处罚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


·一、驾驶员醉驾可以换血检验吗?
      一、驾驶员醉驾可以换血检验吗?不能,同时,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应当以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仅追究醉驾责任,还会......


·孩子已满18支付抚养费吗?
      孩子已满18支付抚养费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解释,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


·企业侵犯员工名誉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企业侵犯员工名誉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吗一、企业侵犯员工名誉权要承担刑事责任吗?一般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90条的规定,受害人......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
      现在我国对醉驾这一刑事犯罪行为抓得很严格,醉驾被交警查实后,在酒醒前要被交警部门约束。在酒醒后会被拘役并且处以罚款,我国对醉驾的处罚包括处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