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是否存在没有所说的第一监护

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是否存在没有所说的第一监护人与第二监护人。没有第二监护人的说法。父母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就是第一顺位监护人,爷爷在父母一方健在的情况下不可以做监护人。当然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爷爷有权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年4月12日)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第十七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三)成年子女;(四)其他近亲属;(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综上所述,加护人需要有利于被监护人健康生活,有利成长等方面的能力。没有第一第二监护人的说法,只有第一顺位监护人,如果第一顺位监护人没办法执行权利的,那么就由第二顺位监护人按照法律要求进行相应义务的执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网络诈骗一万元能判多长时间?
      网络诈骗一万元能判多长时间?一、网络诈骗一万元能判多长时间?网络诈骗6000多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


·公安局不立案怎么办
      受害人可以通过检察立案监督的途径达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首次明确将立案监督与侦查监督、......


·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有哪些?
      个人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条件有哪些?近几年,经济的日益发展也使得土地的价值不断增长。虽然国家规定了个人和单位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但土......


·一、离婚财产分配与结婚年限有关吗?
      一、离婚财产分配与结婚年限有关吗?离婚财产分配与结婚年限没有关系。离婚家庭财产的分配在法律规定上一般都是双方均等分割,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离......


·入职后未签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工资?
      当代社会,劳动合同对于大多数的劳动者来说应当都不陌生,因为劳动者入职之后肯定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的。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也存在......


·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交付使用
      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面积对比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证明劳动关系?一、如何判断劳动者是否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1、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用工。2、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已实际用工。......


·离婚房子法院怎么处理 离婚时如何进行房产分配
      一、离婚房子法院怎么处理1、还未取得产权或未取得完全产权的房屋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1条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


·如果十级伤残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涉及交强险的赔偿问题,对于具体的金额首先要看当事人的受伤情况,因为不同的伤情就会有不同的赔偿金额,但是对于赔偿金额国家的有......


·高新企业认定费用主要有哪些
      一、高新企业认定费用主要有哪些?一般情况下,高新认定申报会产生以下几方面费用:咨询服务机构的费用,专利费(软著),审计费,查新费,检测费......


·饮酒驾车事故要怎样赔偿
      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行为属于饮酒驾车。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护理误工费、社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