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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欠条利息不能超过多少?

写欠条利息不能超过多少按照法律规定,借款利率由当事人约定,具体约定利息不可超过借款合同关系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具体利率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而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二、欠条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办首先,我国《民法典》第680条第2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由此可见,个人之间的借款原则上是无偿的,除非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才应当支付利息。其次,我国《民法典》第676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在书写欠条的时候,是否约定利息,当事人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上面并未强制要求只要写了欠条,就必须要在其中协商利息。若没有约定利息或者约定的不清楚,这样的情况下,往往都是按照无偿借贷进行处理的,也就是并不需要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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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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