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离婚后女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夫妻离婚时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那么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解决方式也就有协议解决和诉讼解决。
  
  
  协议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时,由夫妻自主决定子女的抚养权归谁;在起诉由法院解决子女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一般根据“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原则进行判决。
  
  
  二、什么情况下会判给女方?
  
  
  我国新婚姻法确立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判决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子女的需要和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子女抚养权判归男方或女方,其首要的出发点是有利于子女身心的健康成长。那么,离婚时女方应当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呢?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把子女抚养权判给女方?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出现以下情形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会判归女方: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4、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5、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或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外孙子女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母亲生活的。
  
  
  具体举个例子来说,假如离婚时子女已经年满四岁,女方经济状况又较差,那么女方要想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应当从以下九个方面收集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女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外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外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想要争取自己的抚养权的话,首先需要证明父亲一方不适合子女生长,父亲的生活环境不适合于子女的生长。在离婚的时候,男女方不要以自己的情感意志来决定子女跟随哪一方,应该尊重子女的选择,并且看哪一方更适合子女的成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大吗?
      一、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大吗?离婚后财产另案处理的可能性不大,应当在判决离婚的同时,处理好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问题,因为离婚案件是一种很......


·遗产分割的几个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
      最高额抵押权担保债权范围是什么?对于一些资信状况较好,合作比较密切的公司,银行往往都会为其设定最高额抵押。生活中,当您获得银行的最高额抵押......


·民事诉讼法关于仲裁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仲裁的规定是什么?第一,关于仲裁前证据保全。民事诉讼法第8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


·一般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一般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一、一般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一般......


·遗弃罪客体要件是什么?
      每个人都有家庭,那么就有责任和义务去抚养孩子、父母等群体,要保证他们的生活基本费用。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拒绝抚养,甚至丢弃的情况出现,......


·股权质押后还可以资产抵押吗,有哪些区别
      一、股权质押与资产抵押的区别(一)、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为主。(二)、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发布虚假广告需承担哪些责任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的区别
      合同无效和合同解除是有区别的,具体表现在:一、从发生原因上看,合同无效是指合同根本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关系不应该成立;而合同......


·夫妻想分居怎么写分居协议
      对于那些想要分居的夫妻来讲,如何写一份比较好的分居协议是很重要的,毕竟此时与自身的利益相关,必须要慎重对待。那么到底怎么写分居协议才好呢?接下......


·刑法修正案九溯及力有什么规定?
      溯及力问题一直是刑法的一项原则,溯及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都可以影响定罪量刑的问题,我国在刑法溯及力问题上一直采用的是一个观点,就是从旧兼从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