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在我国雇凶杀人会判死刑吗?

雇凶杀人会判死刑吗?雇凶杀人并不必然判死刑,但是依法是可以判死刑的,这取决于情节、后果、社会危害程度、是否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等情节。雇凶杀人,属共同犯罪,雇凶的人和被雇的人都是主犯,其社会危害性相同。根据我国《刑法》232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刑法》关于故意杀人罪及共同犯罪的规定,所谓雇凶杀人属故意杀人罪,虽然其本人没有亲自参与杀人的行为,但行为人是在其授意的情况下才有所作为的,雇佣者本人具有严重的社会害危性,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是主谋,故该种犯罪一般会判除死刑。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之前提。2、客观要件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以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3、主体要件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我国刑法分则规定的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身份的犯罪主体。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主体包括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4、主观要件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综上所述,雇凶杀人是非常严重的刑事犯罪,属于故意杀人罪。雇佣的一方是共同犯罪的主谋,承担主要刑事责任。对于这种犯罪,法院可以判处死刑,具体量刑还根据案件性质、犯罪情节、社会危害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并且看是否有自首从轻处罚情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
      一、从批捕到判刑需要多久?被逮捕至法院判决的时间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法院受理至判决有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烧伤工伤鉴定级别怎么辨别?
      如果在生活、在工作中遇到烧伤工伤等意外事故,当事人需要鉴定烧伤工伤的级别并根据伤残级别向单位、相关公司要求所得的赔偿,对于鉴定级别,重的为一......


·私募基金合规制度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合规制度是怎样的一、什么是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私募基金区别于公募基金的最主要特征在于非......


·借条法院起诉程序最快多久可以完成?
      借条法院起诉程序最快多久就要看使用的是什么程序;一般普通程序6个月内,简易程序三个月内审理完毕都是合法;借条起诉都需要的材料有:1、提交起诉状......


·故意伤害罪有共同犯罪吗?
      故意伤害罪有共同犯罪吗?是有的;我国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既要在主观上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要在客观上有......


·重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重庆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重庆市是我国的直辖市之一,国家也在大力的推进该城市的老城改造,所以许多较为老旧的小区都会面临拆迁。拆迁补偿标准关系......


·如何处理轻微交通事故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仅这是轻微的蹭刮、追尾,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诸如此类的轻微交通事故通常不必要进入复杂的调解和诉讼程序......


·微信有人冒充我怎么办?
      微信有人冒充我怎么办?随着互联网和移动通讯技术的飞速发展,类似于QQ、微信、微博等社交联络工具,以其方便、快捷、多功能等特点受到了大众的接受......


·2023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云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


·开除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
      开除员工有经济补偿金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经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因裁剪人员而与劳动者解......


·劳动合同中的十个必备条款是什么?
      为了防止某些心怀鬼胎想要坑骗劳动者的公司在劳动合同中做手脚,劳动法专门规定了关于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拟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必须写进合同中的内容条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