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修改章程吗?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修改章程吗?
  
  一、总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修改章程吗?
  
  总公司设立分公司是不需要修改章程的,一般总公司的规章制度章程是适用于子公司的。如果有修改,建议不改动总章程,进行额外的制度补充在子公司中执行即可,也可以考虑提供公司的股东会决议就可以。
  
    《公司法》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二、什么是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章。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三、公司的章程具有什么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
  
  1、法定性。法定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的法律地位、主要内容及修改程序、效力都由法律强制规定,任何公司都不得违反。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无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都必须由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并且必须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2、真实性。真实性主要强调公司章程记载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与实际相符的事实。
  
  3、自治性。自治性主要体现在: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依法自行制订的,是公司股东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以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需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规章,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4、公开性。公开性主要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章程的内容不仅要对投资人公开,还要对包括债权人在内的一般社会公众公开。
  
  四、公司章程设立的作用
  
  1、公司设立的最主要条件和最重要的文件
  
  公司的设立程序以订立公司章程开始,以设立登记结束。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要对公司章程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给予批准或者给予登记。公司没有公司章程,不能获得批准,也不能获得登记。
  
  2、公司章程是确定公司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件
  
  公司章程一经有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即对外产生法律效力。公司依公司章程,享有各项权利,并承担各项义务,符合公司章程行为受国家法律的保护;违反章程的行为,有关机关有权对其进行干预和处罚。
  
  3、公司对外进行经营交往的基本法律依据
  
  由于公司章程规定了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原则及其细则,包括经营目的、财产状况、权利与义务关系等,这就为投资者、债权人和第三人与该公司的进行经济交往提供了条件和资信依据。凡依公司章程而与公司经济进行交往的所有人,依法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
  
  4、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范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自治规范,是由以下内容所决定的。其一,公司章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是由国家,而是由公司股东依据公司法自行制定的。公司法是公司章程制定的依据。作为公司法只能规定公司的普遍性的问题,不可能顾及到各个公司的特殊性。而每个公司依照公司法制定的公司章程,则能反映本公司的个性,为公司提供行为规范。其二,公司章程是一种法律外的行为规范,由公司自己来执行,无须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当出现违反公司章程的行为时,只要该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就由公司自行解决。其三,公司章程作为公司内部的行为规范,其效力仅及于公司和相关当事人,而不具有普遍的效力。
  
  鉴于公司章程的上述作用,必须强化公司章程的法律效力。这不仅是公司活动本身需要,而且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这就要求,公司的股东和发起人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考虑周全,规定得明确详细,不能做各种各样的理解。公司登记机关必须严格把关,使公司章程做到规范化,从国家管理的角度,对公司的设立进行监督和保证公司设立以后能够进行正常的运行。
  
  目前随着许多总公司的不断强大,都在不断地拓展业务,在更多的城市设立分公司,但这这种情况下一般是不需要修改总章程的,相反为了保证公司的运行统一性,更应该保证章程的不改动,如果遇到必须要改动的情况,应当进行章程的补充说明进行宣导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民事起诉费多少
      民事起诉费多少钱打民事官司要多少钱一、民事起诉费多少钱不同种类的诉讼费用,有不同的收费标准。而收费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两个因素:其一是诉讼......


·2分利算集资诈骗罪吗?
      现代社会,经常出现一些人被诈骗分子骗取了财物,您都知道诈骗达到一定的标准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其实,在法律上还有很多特殊的诈骗,比如集资诈骗罪......


·无证驾驶不去处理的后果是什么
      无证驾驶不去处理的后果是什么无证驾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未持有合法证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无证驾驶包括不持有驾驶证和驾驶证实效两种情况。无证驾驶......


·为逃避债务假离婚转移财产怎么进行诉讼?
      为逃避债务假离婚转移财产怎么进行诉讼?1、及时行使诉讼权利,适时申请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当债务人失去信誉赖账不还时,债权人就应该......


·法院判了欠钱不还怎么办?
      法院判了欠钱不还怎么办?法院判了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


·民事诉讼费司法解释中止审理可以退回吗?
      民事诉讼费司法解释中止审理可以退回吗?不可以,中止说明案件没有审理完毕,诉讼费的承担,至少需要等待案件审理完毕后判断。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


·一、代通知金半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标准吗?
      一、代通知金半年一个月工资的赔偿标准吗?代通知金为一个月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


·2023年注册资本政策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注册资本政策的最新规定有哪些?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理论上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可以申办“一元钱的公司......


·不履行交通事故调解书如何处理
      在经过公安交警部门的调解,如果当事人达成一致的话,那么此时需要签订书面的交通事故调解书,以调解的形式要对事故进行结案。但要是在调解书上面签字......


·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
      按公平原则,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后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有什么
      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有什么一、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有什么?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