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新交法醉驾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新交法醉驾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所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规定主要是体现在吊销驾驶证的这一块,但凡醉驾驾驶证被吊销的时间都是很长的。因为醉驾终身被剥夺考取驾驶证的这种案例在现实生活中不是没有,但还是有不计其数的人,把我国关于醉驾的相关法律规定抛之脑后,除交规之外,刑法也是加大了对醉驾的处罚力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证据的合法性如何认定
      证据合法性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主体合法: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


·农村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农村交通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


·公司欠工资不给怎么办 单位拖欠工资可以辞职吗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和与员工之间的约定,按时、足额的发放工资报酬给员工。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也经常出现一些拖欠工资不给的情况,这对员工而言......


·法律规定呈捕一定是批捕吗?
      一、法律规定呈捕一定是批捕吗?呈捕就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由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要有哪些
      公司债券交易投资者要有哪些投资原则?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很多人购买公司公司债券去当做一种投资方式,债券投资相对把钱放在银行里而言,风险稍微......


·离婚孩子抚养费比例是多少
      由于离婚仅仅解除的是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对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产生影响的,因此即使夫妻离婚了那应当履行的抚养义务还是要继续履行,这种情......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
      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一、公司不给交社保怎么办单位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时,员工可:1、向用人单位要求帮员工开设社保账户并补足社保费用;......


·我国被外国抢注的商标是否可申请注销?
      我国被外国抢注的商标是否可申请注销?不可以,商标权的地域性意味着中国企业的商标在国内获得注册,仅受中国法律保护,在其他国家并未受到法律保护。中......


·汽车作为一个高效和快捷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快的走入到
      汽车作为一个高效和快捷的交通工具越来越快的走入到我们的身边了,而醉驾作为一种危害道路安全和影响他人健康的一种行为,一旦发现国家执法部门将予以......


·武汉市工伤认定机构需要哪些材料
      随着各用人单位,对员工工作环境安全的不断加强,如今,工伤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时有发生了。偶尔发生工伤以后,劳动者还是需要去做工伤认定的。但是在......


·对于孕妇离婚孩子归谁?
      对于孕妇离婚孩子归谁?一般是归女方;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民法典》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