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一、职工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
  
  一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不属于两种情形之一,不能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流程
  
  1、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为职业病(以下统称“职工受伤害”)之后,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特殊原因要求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时限的,应当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30日内,向所属区人社局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经区人社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可予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受理:区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收件回执》和《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清单》。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区人社局应当场或在15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期限。
  
  3、审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决定:区人社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以有关部门的结论或关联性技术鉴定为依据的,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5、送达:区人社局在20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受工伤保护的前提条件是劳动者和公司都符合法律规定,劳动者作为能够负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对于自己的一些所作所为是要承担相应后果的,成年人自己摔伤,不可以让其他人或者机构来做垫背的为自己负赔偿责任。下班之后,职工也有自己的活动空间,不可能只要一形成了劳动关系,发生的所有的事情就都得公司负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对行贿罪判刑一般是多长时间
      一、行贿罪判刑多长时间按照《刑法修正案九》中的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


·一、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的情形有哪些?
      一、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的情形有哪些?(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


·信用卡现金分期还不上要不要坐牢?
      信用卡现金分期还不上要不要坐牢若您在到期还款日前未及时归还账单最低还款,会收取滞纳金和利息,且会影响您的个人信用。滞纳金收取最低还款额未还部......


·民事案件中6万标的诉讼费多少
      民事案件中6万标的诉讼费多少一、民事案件中6万标的诉讼费多少?6万的诉讼标的法院收取1450元的诉讼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章交纳标准第十......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
      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破产清算与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一)、二者申请条件的区别(1)申请原因有别。虽然破产清算与重整都是在企业法人不能......


·自贡精神病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精神病患者在我国根据是否可以辩认自己的行为被定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自贡地区,精神病患者如果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根据我......


·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明显的特点
      有限合伙企业有哪些明显的特点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


·劳动仲裁律师费需要多少
      劳动仲裁律师费需要多少劳动仲裁案子的律师费是有规可循的。除了得看劳动仲裁的请求,例如工伤赔偿和劳动纠纷的经济补偿,那么收费就是不一样的。还要......


·员工犯法被公司辞退要补偿吗
      员工犯法被公司辞退要补偿吗一、员工犯法被公司辞退要补偿吗?《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无需赔偿的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上海市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上海市临时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有的时候由于某种情况或者原因比如土地使用证丢失,可能需要用到临时土地使用证。临时土地使用证的......


·刑法对行贿罪是怎样界定的?
      一、刑法对行贿罪是怎样界定的?刑法对行贿罪的界定规定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