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法院起诉是否可以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

离婚后未分割财产法院起诉是否可以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离婚财产分割是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及相关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二、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如何处理夫妻离婚时,有关财产分割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分割。离婚时未处理的财产,离婚后仍可要求分割。根据规定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此外,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三、离婚时,公积金能分不能取既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又不好强制执行,那在离婚案件中,住房公积金怎么分割呢?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常芬介绍,在实际的离婚案件中住房公积金也是可以分割的,“只是由于公积金本身的特性和其支取权能的限制性,使得分割公积金与分割其他财产有所区别。”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也明确规定了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情形,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根据上述规定,可知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的专项资金,只能专款专用。即动用公积金,必须是用于购买房屋或者对已购房屋进行重大维修等情形。如果不存在这些情节,只能待职工退休、调动时一次性提出。“离婚是不属于公积金提取的条件的。”综上所述,如果当事人在离婚后发现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分割到的,是可以继续起诉要求分割的,其实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如果不能协商成功的,那么就可以提起诉讼,最好提交相关的证据,法官才能依法作出判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被他人故意伤害该怎么处理
      对他人故意实施伤害行为的就已经属于违法行为了,在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则还会构成犯罪。被他人故意伤害之后应该怎么处理呢?一、被他人故意伤害如......


·我国电商卖假货如何规范?
      我国电商卖假货如何规范?现如今,您都比较喜欢在网上买东西,因为在家就可以买不用专门跑到商场去,大部分网上的商品都要比实体店的便宜,现在在各......


·我国公民如何办理信用卡?
      我国公民如何办理信用卡?1.准备申请资料,2.材料准备好以后,可以去银行申请或者网上预约。3.然后等待银行的审批,审批过程中银行会打电话给申请人进行......


·什么是行政不作为胡作为?
      什么是行政不作为胡作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谁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母亲的可能性很大。一般来讲,孩子抚养的问题一般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2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


·15岁打工算是童工吗?
      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儿童青少年辍学出去打工,但是,其实我国法律和国务院均明确规定了禁止用人单位招聘童工。而且招聘童工的用人单位也会面临行政处罚......


·肇事逃逸后会怎样处罚
      肇事逃逸后会怎样处罚肇事逃逸后的处罚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肇事逃逸但未构成犯罪的,处以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


·农村养鹅国家有补贴吗?
      农村养鹅国家有补贴吗农村养鹅国家有补贴的,但是具体的补贴的话,它还必须要根据当地所制定的具体的政策来进行一个执行,比如说有些地方它的养鹅的规......


·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什么?离婚后生小孩补偿规定是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的协商,如因双方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法院根据子女权益......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如何填写?
      一.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如何填写?1.本申请书适用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相关事项的备案。2.向登记机关提交......


·哪些情况下不能送养
      哪些情况下不能送养1、生父母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送养其子女民法典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此时无论生父母之间是否是夫妻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