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轻伤的赔偿标准是几万

轻伤的赔偿标准是几万对于轻伤的赔偿标准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在对轻伤的案件进行处理的时候适用不告不理原则,属于自诉的案件,对于赔偿的部分可以在提出刑诉时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对方赔偿。那么介绍一下一般情况下,要求赔偿的主要项目有哪些。一般的话,包含了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这几个基本的费用,如果造成了伤残的话,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伤残的鉴定标准法律有详细的规定,可以参考最新轻伤鉴定标准。对于要求赔付的金额,当然各地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标准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机构。当然,如果双方愿意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要求对方赔偿,赔偿的数额可以双方自行协商,也可以根据上面的具体项目进行计算。医疗费如何举证?当事故发生时,被害人应立即就医,保存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凭证,其中就有医药费、住院费,还有医生出具的病历和诊断结果,有些被告人认为医生与被害人串通、勾结,出具假的病历报告、故意提高收费的标准,增加没有必要的治疗的,对于这些疑虑,是需要被告人承担举证责任的,医生和受害人没有义务进行举证。对于伤残的赔偿部分,如受害人被泼硫酸导致毁容,毁容后需要整形,整形的费用是在实际发生的时候再行进行起诉要求赔偿,被泼硫酸后再医院进行就诊时并在一审法庭终结前发生的实际费用,即医疗费的赔偿金额。对于必须开具的诊断证明等费用,在一审时和医疗费一并计算。误工费的话,当然是要按照受害人因为遭受伤害而实际被耽误的工作时间,和误工前的收入进行确定的。但是这个误工时间也不是随便就能确定的,往往需要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医生一般会判断要多久才能恢复正常工作。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的话,有些受害人有固定收入,有些没有,甚至有些是没有收入来源的或者说是不能举证证明收入的,对于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是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收入的情况下,参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所在地的话,一般是起诉的法院所在地。除了医疗费和误工费外,其次重要的就是护理费了,很多受害人在受到伤害后在生活自理上面会受到影响,也就是我们说的丧失了一些生活自理的能力。而赔偿护理费的前提就是受害人要失去或部分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护理的期限就是直到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有些受害人可能终生残疾,无法回复自理能力,那么根据一些情况综合考虑,但是不能超过20年。其他的就是要参考护理人员的工资、护理的人数了。《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还有其他的赔偿项目,但是比重比较大的就是上面三项。但要具体说到造成轻伤可以赔偿多少钱的问题,实际并没有一个准确的答案。因为虽然是造成了轻伤的损害,但实际也要区分轻伤一级、轻伤二级这样的情况,另外考虑到伤者自身的情况不一样,那么最终计算出来的赔偿数额也是有一定的差异。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尤其是近几年随着房价
      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都离不开衣食住行,尤其是近几年随着房价的不断飙升,住房问题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与此同时,很多人看到了小产权房的优惠,购买......


·农村自建房离婚怎么分财产?
      一、农村自建房离婚怎么分财产?需要看该拆迁房在拆迁时是谁的,因为房屋拆迁的补偿是针对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补偿。如果是婚前的个人财产,那取得房......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
      土地使用证委托领取授权书范本怎么写?一、土地使用证代领授权书范本委托人:__________,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市,户......


·保险合同有哪些解除形式
      保险合同的解除,一般分为法定解除和意定解除两种形式。一、法定解除这是指当法律规定的事项出现时,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可依法对保险合同行使解除权。......


·回迁房买卖协议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回迁房买卖协议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卖方(简称甲方,房屋共有人均要签字):身份证号码:买方(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扣三天的工资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 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条件对于工程来说,安全质量是重中之重的,这关系到千万人的安全健康的。所以工程交付之前,要进行质量的监测和验收。一个工程......


·什么是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
      什么是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也称最初取得,依这种方式取得的所有权是的,或者是原来无所有权,或者与原所有人的所有权和意志无关。继受取得,又......


·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和法律规定是什么
      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和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延长举证期限的理由第一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这是举证期限的延长的必备条件。所谓提交......


·当事人轻伤没谅解一定批捕吗
      当事人轻伤没谅解一定批捕吗不一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刑事诉讼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庭审程序是怎样的?(1)开庭开庭是法庭审理的开始,其任务是为完成实体审理做好程序上的准备。(2)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法庭审判的核心阶段。在这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