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

一、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有哪些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一)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下面具体介绍1、工资、奖金:这主要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劳动报酬形式,因此立法将其提出来代表所有的劳动报酬均应属夫妻共同所有。按立法本意,属于劳动报酬性质的实物、津贴、补贴等也应包括在内。2、生产、经营收益:生产、经营的具体形式很多,除办厂、设立公司、建立企业以外,还有承包、租赁、投资、个体经济、与他人合伙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但凡在婚后从事生产和商业活动的收入多应作为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3、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是指作品在出版、上演、播映后而取得的报酬,或允许他人使用而获得报酬、专利权人转让专利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专利所取得的报酬、商标所有人转让商标权或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所取得的报酬。但是该收益依据《解释二》第十二条规定:仅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而不包括尚未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和非财产性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指明归一方的除外;凡是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和赠与获得的他人财产,只要被继承人、赠与人没有特别指明死后的财产和赠与的财产归夫妻一方,所继承和受赠的财产全部都应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5、最高人民法院为了避免司法实践中滥用该条款,作出司法解释。《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和离婚财产分割的范围。因此,要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是不能分割,因而离婚分割财产之前,需要先区分哪些属于共同财产哪些属于个人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换押证几日送达看守所?
      换押证几日送达看守所?一、换押证几日送达看守所?应在接收案件的当天办理换押手续。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


·要是起诉离婚一方不到怎么办
      在起诉离婚打官司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当事人都出庭,这样才能方便法官查清楚夫妻之间的事情,但现实中因为一方不同意离婚,因此在接到法院的传票之后,......


·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
      办土地使用证的流程是什么土地使用权拥有后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办理土地使用证,因为没有土地使用证的话后续很多事情都无法开展,而且遇到问题的话无法第......


·多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哪些人能申请工伤认定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其实会涉及到很多内容,就包括哪些人可以提出认定申请,此时规定的认定时间是多久,而在提出申请的时候有需要准备怎样的材料......


·营运性车辆的误工费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营运性车辆的误工费是否可以得到赔偿?营运性汽车受损,在维修期间没有误工费赔偿,但肇事者应当赔偿车辆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条件是什么按照我国仲裁法的规定,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由于仲......


·最新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最新江西省瑞金市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瑞金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象湖镇、沙洲坝镇。  补偿标准:......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怎么写?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怎么写?清理报告范文×××(单位名称)债权债务清理证明××工商行政管理局:×××(单位名称)系本单位出资设立的营业单位,......


·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名誉权是我们每个公民都有的,只不过有的人的名誉比较好,而有的的人就相对要差一些了。为了加强对公民名誉权的保护,我国制定......


·出现医疗事故,医院该承担什么责任?
      在我们的生活中,疾病总会是少不了的,这就需要去医院了。在医院,医生是有救死扶伤的责任的。但是即使是在救死扶伤的时候,也会有意外出现,有可能发......


·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
      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一、需要公证分家协议书吗?分家协议书不是必须进行公证的。分家协议属于当事人自愿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一般是父母将自己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