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外资企业增资的流程是什么?

外资企业增资的流程是什么?
  
  一、外资企业增资的流程是什么?
  
  (一)办理批准证书变更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董事会决议
  
  3、章程修改案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批准证书原件(正本及副本2)
  
  获得文件:增资批复(备案表)及增资后的批准证书
  
  (二)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手续
  
  提交文件:
  
  1、增资申请报告
  
  2、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副本1)
  
  3、增资批复(或备案表)原件
  
  4、董事会决议
  
  5、章程修正案
  
  6、营业执照原件
  
  获得文件: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三)办理外汇登记手续
  
  提交材料:
  
  1、资金申请报告二份
  
  2、增资批复(备案表)复印件(公司盖章)
  
  3、增资后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公司盖章)
  
  4、原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盖章)
  
  5、外汇登记证原件
  
  6、资本项目业务申请表(在外管局领取)
  
  7、章程修正案(合资合同修正案)
  
  8、工商局出具的注明增资金额的收件通知书
  
  获得文件:增资后的外汇帐户
  
  (四)汇入增资额度20%的外汇现金并办理验资手续
  
  (五)凭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正式的增资手续
  
  二、注意事项
  
  (一)货币资金出资注意事项
  
  1、开立银行临时帐户投入资本金时须在银行单据“用途/款项来源/摘要/备注”一栏中注明“投资款”
  
  2、各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比例分别投入资金,分别提供银行出具的进帐单原件
  
  3、出资人必须为章程中所规定的投资人
  
  (二)以实物、出资注意事项
  
  1、用于投资的实物为投资人所有,且未做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对其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中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其所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形资产中属于国家规定的高新技术成果,其作价金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 20%的,应当经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认定
  
  5、用于投资的实物资产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50%
  
  6、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业经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7、公司章程应当就上述出资的转移事宜作出规定,并于投资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依照有关规定办理转移过户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三)投资人若为法人
  
  投资人若为法人,其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
  
  (四)投资人为2人时,最低持股比例为1%。
  
  三、外资企业均不可以调整注册资本的情况
  
  1、企业发生经济纠纷还进入了司法或者仲裁程序,不能办理增资手续;
  
  2、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办理增资手续;
  
  3、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中有规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资,且已收回完毕的情况下也不能办理增资手续。
  
  以上就是外资企业增资的流程,说实话其实还是挺复杂,一个环节没弄明白弄不好就得从头再来,大家办理之前最好多方了解办理流程和所需的资料,相应领导签好证明材料,争取一次就办好,不要白跑一趟瞎耽误工夫。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融资居间合同的效力
      融资居间合同的效力一、居间合同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


·遗失物占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得到遗失物后,应该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公安局,有公安局代为交给失主,或者自行及时交给权利人,千万不可以私自占用,一旦情节严重,......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主体都有哪些
      刑事案件申请回避的主体都有哪些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


·诉讼离婚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坚持不离婚,或者双方同意离婚,但对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无法达成协议的,只有通过法院诉讼的程序离婚。法院诉讼离婚和夫妻双方协议......


·买卖不破租赁法规原则是怎样的
      买卖不破租赁法规原则是怎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


·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包括什么
      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包括什么一、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包括什么(一)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


·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
      工伤赔偿程序怎么走?工伤申报流程简单来说就是先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最后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具体赔偿流程如下:1、工伤......


·打架去派出所和解注意什么
      打架去派出所和解注意什么(1)协商积极赔偿事宜,书写谅解书,不追究刑事责任。(2)注意签订书面的协议,协议上写明:1双方约定的赔偿数额;......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起诉对谁不利?
      一、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起诉对谁不利?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起诉对双方都是不利的。不管原告被告都需要为了诉讼活动的准备,而耗费一些精力物力财力......


·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


·刑事诉讼要经过哪些步骤
      刑事诉讼要经过的步骤有: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