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的认定标准

醉驾的认定标准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二、醉驾的刑罚规定
  
  
  醉酒驾驶机动车,处拘役,并处罚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危险驾驶罪定罪罪名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三、交通肇事导致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刑罚规定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逃逸的刑罚规定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国的交通道路的管理尤为严格,相关的交通驾驶者如触犯这类规定的。我国的交通管理部门对这类交通违规犯罪者,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对这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案件严重的还将处以相应的罚款和相应的判决,智力我国的交通违法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南昌市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为了当地城区发展建设的需要,政府或者是开放商,有权征收民事主体按照既定的法律规定,获得的土地,但是为了保护公民的权益,......


·立遗嘱人怎样重新立遗嘱公证重新立公证遗嘱之前
      立遗嘱人怎样重新立遗嘱公证重新立公证遗嘱之前,必须先撤销原来的公证遗嘱。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其他......


·执行人员怀孕了可以行政拘留么?
      触犯行政法规的时候,是要被处罚,警告,罚款,严重的情况下甚至拘留等等。但是期间拘留最多不过15日,便可释放。可是什么事件都会有特殊性。如果是怀孕......


·交通肇事逃逸终生禁驾吗
      交通肇事逃逸终生禁驾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由公安......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
      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优势有哪些?公司发行可转债是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方式,一般是公司有较好的开发项目,暂无资金......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
      刑事案件中律师审查起诉阶段做什么?一、律师接受委托(一)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二)律师办理收案......


·夫妻有一方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夫妻有一方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


·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怎么写?
      我们国家尤其对于工程这方面的合同要求比较严格,这里就会讲到了关于钢结构的工程,那么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样本怎么写?根据相关的民法典规定,钢结构......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办?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办?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含案外人均可以采取执行程序中可以采取的救济路径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含案外人),针对执行行为提出书面异议的,若申请被驳回,可以申请复议。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提出期限,避免逾期,而导致的无法......


·司法部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司法部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司法部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