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拘留十五天什时间放人?

拘留十五天什时间放人拘留期满的当天解除拘留。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拘留15日,从收拘当日到第16日期满,即第16日的上午解除拘留。《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二、被刑事拘留后该怎么办第一、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若对您亲友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话,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或拘传一般不能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或拘传变相羁押。若是是刑事拘留了,除三类案件有碍侦查或无法通知外,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员的家属或单位。第二、近亲属有知情权。无论是电话通知还是邮寄的刑事拘留通知书,您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涉嫌罪名以及关押看守所地点等等具体情况。第三、若是被刑事拘留了或被批捕了,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依据现有法律,家属或朋友不能会见犯罪嫌疑人,只有到法院开庭才能见到。这期间,只有委托律师进入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律师可以进入看守所了解下列情况:您的亲友是否被刑讯逼供、是否被同监所的犯人欺负或虐待、为其提供帮助、了解涉案罪名与案件相关情况、反馈家人朋友的挂念与希望知道的情况、以及其在里面的状况、代为取保候审、代为申诉或控告等等。无论对亲友还是对被抓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来说,第一时间找律师介入最有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三、刑事拘留最多几天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4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3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关于拘留一般会规定在拘留期满的那天放人,拘留15天会在第16天放人。拘留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暂时扣押,在这个期间公安局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调查,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罪名成立,那么下一步就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这个过程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二审审判流程是怎样的?刑事诉讼二审审判需要遵守提起诉讼→侦查→审查→审判的流程,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


·交通事故如何提起诉讼
      对交通事故方面争议的解决,不仅仅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还可以选择调解等其他方式,但要是想要通过诉讼方式处理的话,此时一定要先搞清楚交......


·传授犯罪方法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是指用语言、文字、动作、图象或者其他方法,故意向他人传授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和技能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


·劳动合同需要按手印吗?
      我们国家中的大多数人都要为了让生活而劳动,因此我们国家最主要的关系之一便是雇佣关系,也就牵扯到了与劳动合同有关的问题。我想很多人都对这个问题......


·企业侵权该如何维权?
      企业侵权该如何维权?一·企业侵权的危害企业侵权责任是现代组织型社会中的重要责任类型,然而传统归责原则适用于该责任时却存在局限性。其中主观过......


·商品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商品房买卖的程序是怎样的(一)看房选房。购房者首先要根据自己的需要,例如地段、价预算、环境、学区、开发商、户型......


·疫情时期贷款可以延期吗?
      疫情时期贷款可以延期吗?疫情期间企业贷款可以延期。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


·一、婚后子女购房父母出资性质是怎样的?
      一、婚后子女购房父母出资性质是怎样的?1、房产证名字是父母父母出资全款买房,房产的归属权写上父母的名字,父母可以决定暂由儿子媳妇或者是女儿女婿......


·离婚财产有异议起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离婚财产有异议起诉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离婚财产分割申请再审的条件1、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离婚调解协议中财产分割问题违......


·职工加班工资什么时候发放
      职工加班工资什么时候发放?加班工资的发放时间通常都是月底或月初,加班工资是和当月工资一起发放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


·婚姻无效案件如何审理?
      现在中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人们自由恋爱,自由结婚,当然也包括自由的离婚,丝毫不受其他因素的影响,再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时代。所以现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