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聚众斗殴罪轻伤怎么处罚

一、聚众斗殴罪轻伤怎么处罚所谓聚众斗殴罪,指的是犯罪行为人因为争霸或者报复等心理动机,肆意破坏社会秩序,组织、策划、指挥或者积极参加聚众斗殴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92条规定,刑法只处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一般参与者不施加刑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聚众斗殴一次,参与人数少、无人员轻伤、社会影响较小的,首要分子为有期徒刑一年,积极参加者为拘役或者管制刑;聚众斗殴次数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六个月;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刑期增加六个月或者刑种升格。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情形之一(含同种情形),刑期增加一年;轻伤每增加一人,根据损伤程度,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轻微伤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三个月。二、聚众斗殴能不能判缓刑《刑法修正案八》第十一,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因此聚众斗殴是否可以适用缓刑,就要充分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是否满足了规定的缓刑条件,要是满足的话,那么在判刑的时候适用缓刑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当然这也不绝对。在聚众斗殴的情况下,必然会对参与斗殴之人进行处罚,具体就包括了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当然一般认定构成了犯罪的,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的处罚。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犯聚众斗殴罪的,只处罚聚众斗殴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对于一般参与者不施加刑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怎么购买车险比较划算?
      购买车险比较划算的方式主要是:1、驾驶记录对车险价格有最直接的影响,如果不违规驾驶,保费一般会有一定幅度的下降。汽车型号,汽车型号对于购买汽......


·开设赌场罪被取保候审还会判实刑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判处实行与取保候审没有直接关系。如果经法院审判,所犯罪行需要判处实刑的,那么会被判处实刑;如果所犯罪行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


·通话记录能否中断诉讼时效
      通话记录能否中断诉讼时效一、通话记录能否中断诉讼时效打电话录音可以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电话录音就可以......


·社保卡的重置密码业务须由持卡人本人凭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办理
      社保卡的重置密码业务须由持卡人本人凭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办理。1,社会保障卡社保账户密码丢失,忘记密码的情况下可以凭社保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


·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完善了哪些内容?
      新消费者权益保障法完善了哪些内容?1、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


·离婚中男女争取抚养权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一般情况下都是会就子女的抚养问题产生争议的。而此时不管是哪一方想要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都必须要提供相应的......


·醉驾与洒驾区别
      醉驾与洒驾区别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对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处罚尺度分别作了规定,标准则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员饮酒或醉酒驾车时血液、呼......


·商标侵权上那个部门投诉
      商标侵权上那个部门投诉商标侵权投诉,是指商标权利人等就商标侵权时间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应查处下列商标侵权行为,保......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就需要确定下来,一方实际获得孩子抚养权,而另一方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日后也是可能出......


·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有什么规定?
      醉驾私家车怎么处置,有什么规定?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明文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怎么处理?
      没收的商标侵权商品怎么处理?没收的商标侵权商有可能会被销毁,一般情况下,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处理没收商标侵权商品:1、由被侵权方收购根据《知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