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有哪些债权人遇到夫妻一方死亡不知道是否可以向另一方请求偿还,或者夫妻另一方遇到被追债而不清楚是否需要偿还时,先别急,第一步应该是先弄清这个债务是什么债务,夫妻在婚姻存续时间内的债务有可能是个人债务也有可能是共同债务,夫妻个人或者共同债务通常有以下几种:1、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3、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4、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5、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一方死亡债务如何处理确定了死亡债务人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后,接下来可以这样处理: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2、如果是一方个人债务,由其遗产继承人承担,继承了死亡一方的遗产的,那么另一方以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超过部分就不需承担。不管你是债权人还是死亡债务人配偶,在遇到此类事情应当知道如何应对了,不过还需明确一点,凡事必须讲证据,口说无凭。但谁来证明也是有规定的,比如,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此时如果债权人否认,那么夫妻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一方在生前欠下的非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此时债权人如果要求其家人清偿,那么可以拒绝偿还这部分债务。而在合法债务里面,具有又分为了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属于共同债务的,可以由在生的配偶承担清偿责任。而要是个人债务的话,则首先由死者的个人财产进行清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国家征收土地怎么计算方法?
      我们您都知道,我们国家有960万平方米,可以说得上地大物博,虽然如此,可是,许多土地得不到合理的配置,资源浪费,于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颁布......


·离婚时未取得抚养权怎么办
      现如今,大多数的家庭都只有一个子女,而要是夫妻离婚的话子女就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对于另一方来讲就无法获得直接抚养的权利。那在离婚时未取得抚......


·公司法中子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子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公司法中子公司法律规定是什么?1、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子公司......


·劳动合同法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有哪些
      试用期的约定是为了用人单位更好的考察新入职的职工各方面情况能否胜任当前的工作,在用工过程中,滥用试用期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为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入职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生入职需要注意什么?入职offer1、公司的offer是有法律效力的要约,即向应聘者发出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因为疫情被辞退属于合法的吗
      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看,如果限制员工回家是出于疫情管控的需要采取的必要手段则不违法。如果是因为满足企业日常运营的需求,需要员工加班的,用人单......


·汽车划痕险如何理赔
      汽车划痕险如何理赔汽车,基本上已经成为了家家户户的必需品。若是因为碰撞刮擦留下刮痕,这时,购买的汽车刮痕险便派上用场,但至于到底如何理赔,很......


·危险驾驶罪条款是怎样规定的
      我们常说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所以在生活当中,无论做什么都要始终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尤其在开车驾驶的时候,如果自己存在危险驾驶的行为,不......


·北京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北京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的流程是什么?北京作为高度法制化的城市,对于公司法的执行也是十分具体。在由于相关原因使得公司经营发生变化,需要对法人代......


·合同期限届满辞退员工要补偿吗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


·如何应对抢注商标,商标被抢注怎么办
      如何应对抢注商标,商标被抢注怎么办一、商标被恶意抢注应如何应对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