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有几种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有几种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和女方给与适当的照顾。(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伤害配偶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当然也应当保证有过错方的基本生活。(四)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意愿,但双方的意愿必须是真实的、合法的。在一方愿意放弃全部或一部分财产权时,只要不危害国家、集体、社会和他人合法权益,应当允许。(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注意财产的使用价值,应该使其在分割后能充分发挥其效用。(六)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能把家庭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的财产进行分割,也不得把非法所得进行分割。根据上述基本原则,正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二、《民法典》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在离婚对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若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处理的话,那么就按照协商的内容来分割财产,但要注意此时不能处理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部分。而要是在这方面产生了争议的,也允许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官结合实际的情况对共同财产的分割作出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著作权方面的风险与保护法律依据是什么?
      著作权方面的风险与保护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明确规定了著作权使用中的风险处理,可以通过下列两种方式防范风险:其一是在著作......


·商标侵权案能够从轻处罚吗
      可以。当事人态度良好积极配合,及时补救等等,都是可以获得从轻处罚。比如法律规定违法者在造成一定损害后,在有关国家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前及时采取......


·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
      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一、夫妻分开半年自动离婚的吗夫妻分开多少年都是不可以自动离婚的,要想;离婚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


·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
      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一、一般纳税人公司注销流程是什么?1、凭《地税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国税办理注销登记窗口领取并填写《注销税......


·60岁以上老人补办结婚证都需要什么证件
      需要社区或村委会的证明、身份证、双双到民政局补办,如果一方不能到场,需要开委托函后方可办理。也可以可以让单位出证明,或者让当事人带上身份证到......


·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
      行使抗辩权的条件是什么?在诉讼案件中,如果权利人行使请求权,义务人是有法定拒绝的权利的。对于这个拒绝的权利,就是法律上所说的抗辩权。行使抗辩......


·交通事故官司强制执行的申请?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会采取诉讼或者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赔偿的事情。但是,我们也可能会遇到对方拒不出面或者拒不赔偿的情形,这时候,我们......


·摩托车轻微肇事逃逸的规定是什么?
      摩托车轻微肇事逃逸的规定是什么?摩托车轻微肇事逃逸的规定是在达到一定的标准程度之下的话,才会构成轻微交通肇事逃逸的状况,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


·同居关系下财产问题的分割办法是什么?
      同居关系下财产如何分割?1、同居双方之间财产分割纠纷。处理这类纠纷,可按双方分别所有来处理,即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而无法认定归属的则由双方平......


·私募基金有展期吗?有多长时间?
      私募基金有展期吗?有多长时间?一、私募基金有展期吗?对于私募基金来说,它的基金存续期是没有进行公开的,也是有着这么一个期限的,而封闭式基金......


·如何获得私募基金管理资格
      如何获得私募基金管理资格中国证监会在2015年曾明确表示,证监会对各类私募基金及其管理人不设准入门槛,由其在自主设立后向基金业协会进行事后登记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