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

职工主动辞职有经济补偿金吗根据《劳动法》,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二、被迫辞职有没有经济补偿金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很多时候都是在单位裁员等一些法定的情形下进行的,而一般要是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的话,那往往都是不能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婧。当然,现实中,可能出现劳动者被迫辞职的情况,此时其实也是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包括什么
      孩子抚养费支付方式包括什么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


·申请刑事赔偿后公安机关的程序是什么
      申请刑事赔偿后公安机关的程序是什么一、申请刑事赔偿后公安机关的程序是什么?公安机关收到刑事赔偿申请书以后,应该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受理的......


·一、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么?
      一、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么?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按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工伤赔偿有哪些项目?(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
      租赁期满承租人不辞而别怎么办租赁期届满,返还房屋是承租人的法定义务,不辞而别不视为承租人有交付租赁物的意思表示,即必须通过交付行为才成完成其......


·经济补偿金计算包括哪些收入?
      首先,按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员工应得工资。  其次,员工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最后,以下......


·《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
      《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一、《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三年诉讼时效适用范围是什么?《民法典》三年诉讼时效适用是什么草案对诉讼时......


·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一方承认可以导致中断吗?
      诉讼时效届满后当事人一方承认可以导致中断吗?可以导致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一、醉驾酒驾区别是什么?
      一、醉驾酒驾区别是什么醉驾酒驾区别2018在于血液中酒精含量的多少,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


·二审法院拿到案卷后多久立案?
      二审法院拿到案卷后多久立案?二审法院拿到案卷后几天内或者是十几天内完成立案。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


·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合法?
      一、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否合法?作出刑事起诉书又退回补充侦查是合法的,补充侦查,在提起公诉阶段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