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一、房屋抵押贷款还款方式有哪些
  
  1、一次还本付息法
  
  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上整个贷款期内的利息综合。计算公式如下: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 年利率(%)] (贷款期为一年)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贷款本金×[1 月利率(‰)×贷款期(月)](贷款期不到一年)
  
  其中:月利率=年利率÷12
  
  如以住房公积金贷款1万元,贷款期为7个月,则到期一次还本付息额为:
  
  10000元×[1 (4.05%÷12月)×7月]= 10236.3元
  
  2、等额本息还款法
  
  个人购房抵押贷款期限一般都在一年以上,则还款的方式之一是等额本息还款法,即从使用贷款的第二个月起,每月以相等的额度平均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3、等额本金还款法
  
  等额本金还款法的基本算法原理是在还款期内按期等额归还贷款本金,并同时还清当期未归还的本金所产生的利息。方式可以是按月还款和按季还款。由于银行结息惯例的要求,一般采用按季还款的方式。其计算公式如下:
  
  每季还款额=贷款本金÷贷款期季数 (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额)×季利率
  
  二、哪些房屋不能办理房屋抵押贷款
  
  不是所有的房屋都可以办理抵押贷款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设定抵押或抵押时受一定限制。
  
  1、土地所有权不得抵押;地上没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在建工程的,纯粹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进行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但是已经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土地使用权除外。
  
  3、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4、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产不得进行抵押。
  
  5、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6、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7、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地产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8、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在用房子进行抵押贷款的时候,最常见的也就是在购房的时候。此时虽然申请人尚未取得对房屋的完全所有权,但从银行角度来看,他们为了盈利,其实也是会允许将房屋进行抵押贷款,实际就要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才行。否则出现什么意外情况,银行的利益可能无法保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虽然我们了解了酒后驾驶的行为不可取
      虽然我们了解了酒后驾驶的行为不可取,但是有些人可能还会知法犯法,跟法律作对,那么如果因为醉酒驾车而导致轻微事故的,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根据相......


·法院调解后对方没履行该怎么办
      在对民事纠纷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其实法官往往会进行调解,如果此时可以调解结案的话,自然是最好不过的。当然调解之后法官也是要按照规定做出调解书,......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依据怎样赔偿
      交通事故人伤赔偿标准依据怎样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死亡......


·超过60岁工伤死亡的工伤认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
      超过60岁工伤死亡的工伤认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六十岁以上的人不能建立劳动关系,而工伤保险条例是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受伤的劳动者的。超过60岁不能......


·职工请病事假如何扣工资?
      职工请病事假如何扣工资?事假不发工资,病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工资。1、工资是劳动报酬,事假是因私事不出勤,自然不应有报酬,根据劳......


·南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水北调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南水北调一直是国家与民众非常关注的问题,有很多由此受益的民众会有很多疑问:“国家南水北调所占用的土地,其中......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权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权是否受法律保护?受法律保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可以阅卷,并可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法律依据:《刑事诉讼......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什么?
      工程质保金的规定是什么?工程质量的保证能够给我们国家的发展,人民的生活都带来相应的保证。所以,国家对于工程质量的要求很高。并且国家为了保证......


·直系亲属房屋买卖流程怎么走,有哪些流程
      房屋的买卖有一些必要的买卖流程,亲属间如果要进行房屋买卖也必须要按照相应的流程走。那么,直系亲属房屋买卖流程怎么走呢?我们有须要了解一些这方面......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界限是怎样的
      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界限是怎样的一、绑架罪敲诈勒索罪界限是怎样的1、实现勒索的方式不同。一般而言,敲诈勒索罪是对被勒索人本人实施威胁或要挟方......


·辞退未满一月的员工怎么补偿?
      辞退未满一月的员工怎么补偿?一、辞退未满一月的员工怎么补偿?赔偿半个月工资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