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抱养孤儿要满足什么条件

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 抱养孤儿要满足什么条件一、抱养孩子条件有哪些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30岁;5、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二、办理抱养证所需资料办理抱养证所需资料一般有以下几种:1、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胡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2、收养人的居民户口薄和居民身份证;3、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状况证明;其中收养人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1、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并附警号;3、结婚证复印件一份,三人合照一张,单人照片各一张。三、办理抱养孩子的程序是怎样的?收养登记按下列办理抱养孩子的程序办理:(1)申请。当事人应当到收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并提交有关的证明材料。(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进行审查,并进行必要的询问和调查。询问或调查应当制作询问笔录或调查记录。(3)登记。经审查,凡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凡不符合收养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抱养其实也就是法律上面规定的收养,此时不管是抱养人还是被抱养人都是要满足相应的条件的,除此之外,还需要根据国家规定办理抱养手续,否则的话抱养关系就是不合法的。至于抱养孩子条件,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 ?
      有具体计算标准的是:?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10%)×赔偿年限?2、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股份转让多久能办理下来
      股份转让多久能办理下来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须在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符合工商局要求,当日受理就......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
      对方违约合同需要通知解除吗?对方违约解除合同也需要通知对方,《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民法典》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认定后报销时间限制是多久?
      当代社会,您都十分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工商如果认定完毕确实属于工伤的话那么用人单位肯定是需要承担赔付责任的,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并不知道根据我......


·2023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津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天津市人民政府以津国土房资准函字[2015]577号文件批准征收杨成庄乡董庄窠村集体土地5.94992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号:静集有......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文本是怎样的?什么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
      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文本是怎样的?什么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一)附条件的赠与合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附加一定条件作为合同的生效或终止的事由,即当......


·安全生产责任书格式是怎样的
      安全生产责任书格式是怎样的安全生产,防患于未然十分重要,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是企业中最基本的一项安全制度,现在很多企业都会对领导和员工进行安全......


·婚外有子女算不算重婚?
      婚外有子女算不算重婚?婚外有子女不算重婚,我国关于重婚罪的构成是明确和另外的一个人选再次登记结婚或者是通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来进行。一般......


·单纯土地使用权抵押可以吗?
      单纯土地使用权抵押可以吗?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特殊的不动产用益物权,土地使用权享有对土地使用方面获益的处分权利,包括转让,出卖,出租等权利。现......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哪些案件可以申请法律援助1、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为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应该怎样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
      为签劳动合同被辞退应该怎样赔偿用人单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责任。没有签订合同的双倍补偿,一般计算11个月的工资;其次是单位未缴纳保险的损失;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