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美术著作权,法院是根据什么判断侵权的?


  一、美术著作权,法院是根据什么判断侵权的?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法院认定是否侵犯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主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美术作品是否有著作权、是否未经许可使用美术作品、美术作品是否用于营利活动等。
  
  
  二、知识侵权的赔偿相关法则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对于美术作品作者就美术作品原件所享有利益的保护,应同时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制:
  
  
  ①禁止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滥用权利,保障著作权人行使发表权
  
  
  ②禁止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恶意毁损美术作品原件,保障著作权人基于美术作品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③赋予美术作品作者以追续权,鼓励创作
  
  
  ④赋予美术作品作者以美术作品原件展览美术作品的权利,同时规定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可以要求作者支付使用费,当美术作品作者展览权与美术作品原件所有人展览权相冲突时,作者展览权优先。
  
  
  综上所述,美术作品法院是根据该作品拥有的权利,比如著作权等等来审核该作品属于谁,再看是否有未经允许便擅自使用该美术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如果不是拥有著作权的当事人使用该美术作品进行商业用途,那么是构成侵权的,需要赔偿著作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重婚罪判缓刑不服的受害者应该怎样办理诉讼法的规定
      重婚罪判缓刑不服的受害者应该怎样办理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在收到判决书后5日内,可以请求检察院提出抗诉,检察院在收......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
      《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了保障当事人申请再审权利,规......


·犯罪分子被假释考验期多长
      一、假释考验期多长时间假释考验期分为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两种。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判几年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逃逸判几年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解释》,“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


·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处罚
      寻衅滋事就是行为人在公共场合随意殴打他人或损害公私财物,很有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当然,还有行为人非法持枪寻衅滋事,那么非法持枪寻衅滋事罪怎么......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回避原则简要解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回避原则简要解读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回避原则简要解读1、回避主体《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回避的对象包括审判人员和其他人......


·怀孕试用期能辞退员工吗?
      怀孕试用期能辞退员工吗?试用期怀孕女职工可以辞退,但是辞退理由必须为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试用期内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予以辞退。这种......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因为公司对社会的贡献是和公司对市场秩序造成影响的
      因为公司对社会的贡献是和公司对市场秩序造成影响的程度成正比的,所以必须要将公司作为一种主体用法律规范起来才能够尽可能防止出现公司扰乱市场的情......


·刑事轻微伤鉴定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事轻微伤鉴定法律规定是什么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


·合同诈骗罪有无履约能力
      根据《刑法》的规定,一般说来,凡是有履行合同诚意的,在签订合同后,总会积极创造条件去履行合同。即使不能履行,也会承担违约责任。而以非法占有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