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一年期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一、一年期劳动合同范本怎么写?
  
  应具备的基本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纪律;
  
  (九)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十)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二、合同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
  
  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合同期限一般有3种,分别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一年期一年期劳动合同属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是重大的问题,所以对于有关的合同签订自己一定要注意有关的细节处理,另一方面就是自己的利益需求会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所以对于具体的案件,有关的当事人应该积极的处理关注有关的规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司可以把商标转让给个人吗,内容是什么?
      公司可以把商标转让给个人吗,内容是什么?公司是可以把商标转让给个人的,内容为:商标属于虚拟资产是有价值的。只要是注册了的商标,那么这枚商标当然......


·哪些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
      哪些情况允许债权人扣押财产?1、按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对方的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给付应付款项超过约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扣押该债务人的财产。2、当......


·工程违约金的截止点是否有规定
      工程违约金的截止点是否有规定一、工程违约金的截止点是否有规定?工程违约金的截止点是有规定的,从对方事实无法履行合同或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合同之......


·生产、销售假药判刑多久?
      生产、销售假药判刑多久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三条规定,将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修改为:“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民法中规定了很多的民事诉讼权利,财产保全就是其中的一种,民事诉讼财产保全的提起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因为财产保全......


·质押权不得占有改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质押权不得占有改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交付作为动产质权的生效要件,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允许当事人作另外的约定,否则无效。创设质权的行为应当......


·同时抗辩权跟先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 在我国,抗辩权主要用于
      同时抗辩权跟先履行抗辩权有什么区别在我国,抗辩权主要用于一些合同的签订当中。抗辩权赋予当事人对不事物满的一种抗辩的权利,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


·购买仿真枪犯法吗?
      持有仿真枪是犯法的。认定的标准如下: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


·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
      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一、3万注册资本公司是什么类型?无禁止性规定。《公司法》(新修订)取消了按公司经营方式区分最低注册资本的规定。......


·离婚抚养标准2023如何规定?
      我国法律对于离婚以后孩子的抚养是十分重视的,法律规定孩子抚养费一般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等等。那么,离婚后孩子抚养标准到底是怎样......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
      土地使用证过户一部分是否可以有些村民对于国家的土地使用证的这种证件的想法太过于单纯了,比如说,双方私下商量着将自家土地当中的一部分面积过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