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转别人的店营业执照不改可以吗?

一、转别人的店营业执照不改可以吗?不可以。营业执照是授予经营者从事合法经营的凭证,营业执照严禁出租、出借、转让;等等行为,如果违反,是要受到工商部门罚款的。经营者改变,需重新到工商部门进行申请办理;烟草证、地税证等证件,都是依据营业执照才能办理的,所以一旦营业执照失效,其它证件都需重新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 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二、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3、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可以通过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变更营业期限、股东名称所需要材料:1、填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填写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股东会决议或决定。综上所述,转别人的店营业执照是不可以不更改的。在我国法律中,营业执照是给与经营者从事合法经营的资格,如果没有该证件从事经营活动是违法的。营业照是严禁转让的,如果你转了别人的店那么你应该重新去工商部门进行申请办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68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68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章修建会有什么后果?
      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违章修建会有什么后果?在我国,修建建筑是要获得审批的,首先当事人应有该处土地的使用权,其次要获得许可证,如果在未获得土地使......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律怎么制裁
      恶意抢注他人商标法律怎么制裁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商标所有人或者利......


·贩卖信息罪怎么判刑?
      贩卖信息罪怎么判刑?责任怎么追究?在我们的生活中,每个人身上都会有信息,就比如说一些姓名,籍贯,电话号码等。这些信息是离不开我们的,但是总......


·申请刑事抗诉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申请刑事抗诉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申请形式抗诉的法律规定主要是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40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
      征收土地价格是多少钱一平方土地征收补偿依据的标准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


·重庆乡道修路征地补偿怎么算?
      重庆乡道修路征地补偿怎么算?我国正处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大浪潮中,政府统筹规划、企业参与、民众搬迁的大时代主题怕是还要延续一阵子,这里面就容易......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规定: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刑法修正案九》交通安全有哪些规定?
      2016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其中对于交通方面的问题也做出了许多新的规定。交通一直以来也是围绕我们身边的大问题,那么新的交通规定......


·离婚后男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女方取得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男方就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虽然会在离婚的同时确定抚养费的数额,但实践中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情......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
      管辖权异议什么时候提出?一、管辖权异议提出时间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