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在现在00年的算不算童工?

一、在现在00年的算不算童工?
  
  
  00年在今年已经18岁了,在法律上00年的已经不能算是童工了。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是未成年工。不满十六周岁的是童工。 《劳动法》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二、法律法规
  
  
  第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二条 对违反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
  
  
  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第三条 对违反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
  
  
  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第五条 罚款一律上缴国库,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罚款票据。
  
  
  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商同级财政部门制定具体罚款标准。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以上(含县)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执行。
  
  
  第八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过去发布的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童工是指当时的年龄不够16岁被招进了单位,那么实际年龄已经满16岁的工人在法律上是不能叫做童工的。用人单位在进行工人招聘时,一定要参照相关的劳动法,切不可招收不符合规定的工人,如果一经被发现是会受到有关部门的严惩,到时候得不偿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市区内建筑工程高空坠物有什么危害?
      市区内建筑工程高空坠物有什么危害?当前,各大城市会为扩大城市规模或推进城市建设,各类建筑工程纷纷上马。尽管建筑工地安全工作要求及安监部门屡......


·商品房合同土地使用年限有误怎么办
      商品房合同土地使用年限有误怎么办如今人口越来越多,房价也在不停的上涨中,很多人都在为买房而奋斗。我们所购买的商品房,并不是购买的商品房的所有......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一种什么制度?
      诉讼时效的延长是一种什么制度?诉讼时效延长,是指是指因特味情况,人民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论时效期间给予延展的制度。时效期间延长与中止、中断不同,......


·渎职罪罪名及犯罪构成是什么?
      渎职罪罪名及犯罪构成是什么?渎职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


·疫情期间高速免费会延长吗?
      疫情期间高速免费会延长吗?2020年疫情期间高速免费时间免收通行费的时间范围从2020年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这也就意味着,只要疫情......


·累犯刑罚期满五年新罪是否可以判缓刑
      累犯刑罚期满五年新罪是否可以判缓刑一、累犯刑罚期满五年新罪是否可以判缓刑?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不得适用缓刑和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第65条规定......


·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
      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注销公司的程序是怎样的?公司注销是公司解散、清算的后续步骤,是对公司主体法人资格消灭的确认。而公司由于其存续......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一、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定义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


·醉酒驾驶多久能考驾照?
      一,醉酒驾驶多久能考驾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


·土地使用权案值计算是怎样进行的
      土地使用权案值计算是怎样进行的由于我国土地所有权性质原因,我国的土地依规定是不能进行买卖的。但是,由于土地使用权归我们所有,国家是提倡土地使......


·刑事案件公诉和自诉有何不同
      刑事案件公诉和自诉有何不同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由司法机关直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