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黑社会打架杀人会被判刑吗

黑社会打架杀人会被判刑吗
  
  黑社会打架杀人定罪认定
  
  一、如何认定聚众斗殴罪
  
  (一)本罪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而互相斗殴或者结伙械斗的界限
  
  主要表现在后者不具有流氓犯罪的动机、目的,不是流氓活动,在群众中的互相斗殴或械斗中犯故意伤害罪(包括轻伤、重伤)、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等罪的,构成何罪就认定何罪。
  
  (二)本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限
  
  1、犯罪的动机、目的不同。聚众斗殴罪是基于流氓动机,在实施各种流氓活动时破坏公共秩序,后罪则是基于某种个人动机、目的,用聚众闹事方式,要挟国家机关或有关部门,以满足个人的要求为目的。
  
  2、犯罪形式不同。聚众斗殴罪可以聚众进行,也可以单独实施,后两种罪只能聚众实施。
  
  (三)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界限
  
  聚众斗殴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两者在客观方面有相同之处,如犯罪形式都是聚众,但两者存在明显不同。
  
  1、犯罪动机不同,前者大多是为了争霸一方、私仇宿怨和寻求精神刺激等流氓动机而破坏公共秩序,后者则多是为了实现个人某种不合理的要求,如分房、调工作等而破坏公共秩序。
  
  2、情节要求不同,前者不要求情节严重,后者要求情节严重,必须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否则不构成犯罪。
  
  3、两者犯罪方法不同,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方法一般是暴力方法,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除了暴力方法外,还可以是非暴力方法。
  
  二、聚众斗殴罪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在当今中国社会,我们是鼓励建立和谐社会的。因此,不仅是要严惩黑社会组织,扫黑除恶;而且,如果在社会生活中我们与他人发生了口角和争执,不要急于一时的逞能,更不要动手打人求一时之快。只有这样,和谐社会的发展才能更进一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农村土地继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土地继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


·一般受贿罪判几年 怎么处罚受贿罪
      很多时候受贿与贪污行为都是连在一起的,但事实上这是两个完全独立的罪名,虽然《刑法》上面对这两个犯罪的量刑标准规定的是一样的,不过在定罪处罚的......


·行贿监察局留置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行贿监察局留置的时间一般是多久?行贿监察局留置的时间一般是3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这里的三......


·诈骗罪的定罪金额如何确定
      生活中往往有些不法分子设下一些陷阱导致某一方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失,对方损失金额达到一定数目即构成诈骗罪。诈骗的手段多种多样,因此诈骗的定罪金额......


·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再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


·两种限制减刑的死缓是怎样的
      一、两种限制减刑的死缓是怎样的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聘用职工时,需要与职工签订工作协议的。但现实中有些用人单位不与在职职工签订工作协议的,导致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产......


·独生子女父母去世房子怎么继承?
      独生子女父母去世房子怎么继承?独生子女父母去世房子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或者是遗嘱继承的方式来进行。虽然房产是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但是若是在没有订立......


·新婚姻法房产首付对房子归属权是否有影响?
      离婚率居高不下一直是我国一个重大难题,而且这个社会问题往往会带来更多更复杂的社会问题,例如房子等婚内财产的归属和分割问题,而以往的法律已经不......


·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都有哪些
      出租人的法定义务都有哪些1、将租赁物移交承租人使用、收益。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


·一、劳动合同章盖公章还是人事章?
      一、劳动合同章盖公章还是人事章?都行,二者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通常盖公章或盖合同章,劳动合同盖公章和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