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辞职相关规定

辞职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如何进行辞职
  
  
  劳动者按此规定辞职就是合法的,并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时间一到可以离职。如用人单位因此扣发工资,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不收费),再要回工资就是了。
  
  
  为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应约定明确的期限。在实践中,确实有一些职工在工作中表现消极,经常违反企业规章和劳动纪律但情节又够不上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解除劳动关系又给企业造成损失。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如职工不胜任工作),企业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企业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国有企业除外)。因此,如果约定明确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宜太长),企业就有相当的主动权,可以避免承担因辞退引发的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应尽量详细地约定双方的义务。约定双方义务的益处既在于保证双方按照合同严格履行职责,防止出现违约情况;也在于一方违约时,能够有明确的处罚依据。
  
  
  对于企业来讲,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职工的工作岗位及其具体职责,并明确对于该岗位工作的具体要求。这样,员工有违反职责的行为,就有明确的处理依据。
  
  
  对于辞职是员工个人的决定和行为,工作单位无权进行相关的干涉和阻拦,只要员工在提前30天将辞职报告交予相关人力部门,实习期提起3天提起辞职,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将员工进行留下,员工如果未提前30天进行辞职,企业可以不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1、劳动仲裁经庭审后调解未果,依法做出的法律文书叫劳动仲裁裁决书,不是判决书,劳动仲裁审理期限为45日,案情复杂经劳......


·一、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行政处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造成轻微伤行政处罚是什么(1)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


·医疗费用的赔偿。根据住院期间
      医疗费用的赔偿。根据住院期间,医院出具的收费单据为标准,确定医疗费用赔偿的金额,这其中也包括做检查、鉴定以及后期康复训练等发生的费用。二、......


·避税与逃税两者有什么区别?
      避税与逃税两者有什么区别?税收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我们既然在祖国的庇护下生活,就有义务按比率缴纳税收。合理按时纳税才能保证国家富强。但是,......


·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由于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所以很多人会将自己的这种情绪全部都爆发在孩子身上。离婚之后实质上拥有孩子抚养权的这一方......


·反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反担保人的义务是什么,反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担保在债权债务关系中是很常见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担保衍生了一种特别的担保行为,也就是反担保,......


·高空坠物适用哪些法律规定?
      高空坠物适用哪些法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或者从建筑物上脱落、坠落的物品致人损害的赔偿问题,受害人应该向发生物体坠落的建筑物所有人......


·小产权房可以转让吗?
      在我国,常见的小产权房就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修建的房屋,此时这样的房屋是不能获得国家颁发的房产证的,因此有的人就认为这样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转让......


·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
      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一、有送达地址的借条范本内容是什么?借条范本借款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


·工伤鉴定等级及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鉴定等级及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等级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


·个人怎么用车牌号查违章?
      个人怎么用车牌号查违章?一、个人怎么用车牌号查违章?首先上网点击进入“网上车管所”,再点击进入“机动车信息查询”。第一步,在输入所需要查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