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怎么办理老房土地使用证?

怎么办理老房土地使用证?1、 到县市的违章建筑管理办公室申请老房屋补办证件,违建办核查后出具一份证明,证明你的事实房屋因历史原因没有办理产权证。2、持证明到国土部门填写《土地使用证办理申请表》,注意将使用者和土地信息详细填写好;3、国土局工作人员按标准核准你所需缴纳的各项行政费用,补办《土地使用证》。4、持《土地使用证》到房管局测绘所申请房屋测绘,取得房屋测绘报告和图纸;5、持测绘报告、测绘图纸和违建办证明到建设局补办报建手续;6、再持以上所有的文件到房管局办证大厅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证》。如果是农村的老房子,一般还需要由本人申请、村委会出具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请求登记发证。二、我国土地使用证分为几种?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可见,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才需要给使用权人发给土地使用证,发证机关为县级或者市级土地管理部门。综上所述,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很多农村的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这样就不能转让买卖。作为房子的主人,应该尽快的补办土地证。首先到违建办申请证明,来证实房屋建设的合法性,然后带上身份证及房产证等材料到土地局补办土地使用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道路交通伤残赔偿鉴定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道路交通伤残赔偿鉴定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哪些?道路交通伤残赔偿鉴定可以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


·信用卡诈骗罚金可以不交的后果是什么?
      使用信用卡时持卡人消费时无须支付现金,无疑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发卡量增加,带来经营风险和欺诈行为逐渐增多,让非法分子钻了漏洞,给金融机构......


·应当给予逮捕的条件包括哪些
      一、应当给予逮捕的条件包括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一、破产清算多久终结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


·离婚承诺书格式如何书写?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中,每个人越来越追求个体价值的实现,这就容易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不一致。夫妻间的这种不一致长久以往会造成感情破裂,最后无......


·图片著作权一般是属于谁的
      图片也是有版权的,而这个版权其实就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


·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割规定
      婚后财产离婚怎么分割规定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


·相信大多数的劳动者都曾听说过经济补偿金,这是我国法律中规定
      相信大多数的劳动者都曾听说过经济补偿金,这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单位对劳动者做出补偿的一种钱,但是要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也是需要满足具体的条件,......


·法律规定借条上需要写用途吗?
      法律规定借条上需要写用途吗?借条是否写借款用途,不影响借条的法律效力,但是一份严谨的借条应该写上借款的用途。借条书写时通常有以下内容:第一,借......


·合同法六十二条有什么规定?
      合同法六十二条有什么规定?一、合同法第六十二条有哪些内容《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


·管辖权异议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管辖权异议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内容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要是当事人对该法院管辖此案件有不同的看法,那么就可以说成是当事人对管辖权有意义。而提出管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