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破坏公共财物行政处罚是什么?

破坏公共财物行政处罚是什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对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的处理惩罚。从比较法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1)从处罚主体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实行“一元制”的处罚体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权集中由公安机关行使。(2)从处罚程序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完全采用行政处理程序。(3)从制裁的角度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我国的治安管理处罚作为较重的一种行政处罚,与刑罚有着密切的关系。在我国法定的制裁手段体系中,治安管理处罚属于中间制裁。(4)从处罚的强制性看,我国治安管理处罚具有警察强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做为成年人我们要做一个合格的好公民,不但自己不破坏公务,也要呼吁自己周围的人做到爱护公物。破坏公物情节比较轻的情况下,主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但是破坏公物情节比较严重,给社会带来影响,那么是属于犯法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工程款欠钱不还怎么办?
      工程款欠钱不还怎么办?工程款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的方式也要求对方偿还工程款。或者诉讼解决。欠钱不还报警无法解决问题。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


·什么是肖像权
      什么是肖像权法律意义上的肖像,则蕴含了肖像权人基于其肖像而享有的人格利益。所谓肖像权,是一种专属于自然人的人格权。法律意义是:自然人对自......


·社区矫正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
      社区矫正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


·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
      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一、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怎么区别的?徇私枉法罪和报复陷害罪二者主要区别是:1、犯罪的客体不同。前者侵......


·夫妻结婚的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结婚的财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进出国边境的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同时办理了手续才行。但现实中有些人却选择以偷渡的方式来进入国边境,这样多半就会被抓。而这里的放行偷越国(边......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什么条件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现售的条件为:(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


·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我们找到工作之后都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以签订固定期限为主。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有重新......


·在我国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么?
      在我国欠款强制执行一辈子么?在我国欠款强制执行应当在六个月之内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


·对于处罚决定送达方式有哪些?
      对于处罚决定送达方式有哪些?1、直接送达这是行政机关直接将执法决定等法律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是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送达方式,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


·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
      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一、医疗责任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1、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