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一、对于婚后借条离婚后有效吗?
  
  新《民法典婚姻编》(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对个人财产的性质不因夫妻关系存续时间长短而发生变化”之规定,婚内借条一般都会被法院作为有效证据予以采信,除非存在相反的证据。出具借条一方当事人对存在相反情形负有举证责任,如举证不力则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二、离婚后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为夫妻双方所共有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领取结婚证起,到一方死亡或离婚时止。
  
  (一)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4、夫妻取得的共同债权。
  
  6、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
  
  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以保持原状为原则,价值悬殊时需要补齐差价。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则遵从约定。
  
  7、军人部分复员费、转业费
  
  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8、礼金
  
  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9、约定不明或无法查实的财产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不明的,视为夫妻共同所有;难以查实确定财产所有权性质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举证不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注意:修订后的《民法典婚姻编》已经否定了婚前财产经过5-8年转化为共同财产的规定,因此,婚前财产无论经过多长时间也不能自动转化为共同财产了。
  
  综合上面所说的,婚后借条一般是在婚姻的续存期间所存在的,对于此行为只要双方同意就可以被认定为是有效的证据,除非是另一方提了相反的证据,没有产生这笔金额,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就要看具体的情况是怎么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应该如何审查视听资料?
      应该如何审查视听资料?视听资料也是属于刑事证据种类中的一种,通常是以录音、录像等方式来表现的。很多案件中,视听资料也是起到了证明作用的,对案......


·最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思茅镇、南屏镇、倚象镇,平均补偿标准:6......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是什么?(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的离婚房产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


·假想防卫与事前防卫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假想防卫与事前防卫的行为是违法的吗?假想防卫与事前防卫的行为是违法的,假想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对于假想防卫,应视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而予以不同的......


·当事人犯罪中止还会刑罚吗?
      当事人犯罪中止还会刑罚吗?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


·遗嘱公证去哪办手续2023
      遗嘱公证去哪办手续遗嘱人办理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遗嘱人可通过书面或者口头形......


·借高利贷要什么条件?借高利贷犯法吗
      借高利贷要什么条件?借高利贷犯法吗一、借高利贷要什么条件高利贷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关系,至于借高利贷要满足什么条件,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规......


·残疾人法律援助怎么申请
      残疾人法律援助怎么申请?法律援助申请流程如下(一)申请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区县法律援助机构直接申请援助,详细地址和电话请参看组织机构,也......


·刑诉法规定的委托代理人都有谁?
      当检察院就刑事案件提请公诉时,尽管被告涉嫌犯罪,但是为了确保被告能够享受充分的人权,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审理。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


·夫妻一方债务个人偿还应该怎么办理
      夫妻一方债务个人偿还应该怎么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普通死缓犯符合条件可以假释吗
      一、普通死缓犯符合条件可以假释吗?普通死缓犯符合条件的可以假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也不能直接适用假释,只有在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之后,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