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交通事故皮肉伤不赔钱有什么后果?

一、交通事故皮肉伤不赔钱有什么后果?对方可能会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判决的履行义务人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行赔偿义务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局向赔偿义务人强制履行赔偿义务。二、事故赔偿标准如何计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的计算不是完全按照当事人实际花费来赔付的,而是根据当地的工资标准、医疗保障标准来确定。承担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况有哪些(一)逃逸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是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留下的,是认定当事人是否有过错和事故责任的重要证据,也是确定当事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重要事实。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是一种有效的经济惩罚。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证据是确定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以及当事人责任的根据,也是确定当事人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如果当事人毁灭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就可能导致缺乏证据而无法查清事故事实,无法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以致无法确定当事人的赔偿责任。因此,只要当事人毁灭证据,就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一样,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故意碰撞《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道路交通中,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是无法预见、无法避免的,所以不应承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能由故意肇事者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交通事故赔偿时按照责任主次划分进行赔偿受害方的,保险公司只是赔偿理赔范围内容的经济损失,双方事故当事人需要及时跟执法人员和保险公司联系。一方对另一方造成的身体伤害,根据责任划分为准进行赔偿,有任何异议的都不应该激化矛盾无视法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放高利贷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放高利贷一、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放高利贷对于哪些行为属于放高利贷,我国民法学界目前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借贷的利......


·农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农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如何分配?如果国家所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需要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然后由村民小组将补偿费分......


·国家法定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公式?
      国家法定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公式?《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


·赠房后被父母撤销,未公证过户有效吗?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第三者责任险赔偿范围有哪些内容?我国的保险类型种类繁多,投保人会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自己所要投保的险别,保险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财......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处罚是什么?
      一、违反买卖不破租赁处罚是什么?主要处罚是赔偿承租人的损失,并且原合同应当继续生效。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


·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
      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怎样的?国庆后4天没加班工资规定是应当按照前三天进行加班支付三倍的平时工资的发放来进行,根据国务院的放假安排,2018年国......


·不要看房屋价格来区分地段的优劣
      不要看房屋价格来区分地段的优劣其实地段的优劣只是相对的,区分地段优劣要结合需求进行,要是你是自住买房,只要交通通达时间与生活配套设施,能够......


·法律规定传销怎样量刑的?
      传销行为其实并不是必然就构成犯罪,毕竟在传销组织里面也有很多的受害人,虽然他们的不清楚的情况下进入了传销组织,同时也实施过一些传销行为,但根......


·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
      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一、企业间的留置权行使条件有哪些?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


·离婚时按揭房产分割是怎样的
      由于当今社会房价越来越高,因此夫妻离婚时如何对房产进行分割就成为了您普遍都关心的问题,有人就问我们,夫妻离婚时名下有一套按揭的房产该如何分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