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区别有哪些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区别有哪些1、从定性上讲: 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受害人死亡,即使因某种原因,受害人未死亡的,亦有可能涉嫌故意杀人罪。2、从量刑上讲: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故意伤害致死会判多少年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就故意伤害(致死)的案件而言,如在基层法院提起公诉,则一般对犯罪嫌疑人比较有利,既不会判处无期以上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则一般在12年左右;如在中院提起公诉,即使积极赔偿,最终也会使用上刑限。对于所发生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应由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调取、固定犯罪证据,在侦查终结后向检察院移送起诉,再由检察院在审查后向法院起诉,最后由法院在审理后,根据具体的犯罪情节、所造成的伤害程度、认罪悔罪态度恶劣等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房屋出租合同书范本主要注意不要和经纪人个人隐瞒公司私下成交,在订房时一定要自己审查房东的身份证、户口本、房......


·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
      一、湖北多处伤残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工式是什么?根据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赔偿指数等,有下式:C=Ct×C1×(Ih∑Ia,i)(∑Ia,i≤10%,i=1,......


·蛋糕店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在大城市的商业区,蛋糕店的生意往往都不错,经过餐饮培训的年轻人,不少到蛋糕店工作。为了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办好入职手续后,蛋糕店要同其签署......


·离婚后发现有共同财产要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的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


·审查起诉阶段抢劫辩护意见如何书写?
      一、审查起诉阶段抢劫辩护意见如何书写?审查起诉阶段辩护意见书范本格式___案辩护意见书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一、店面房租赁违约装修费怎么算?
      一、店面房租赁违约装修费怎么算?这个要看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的话,那么就不用赔偿,不过如果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话,就按照对方的损失赔......


·镇政府是否有权强制要求被拆迁人拆迁?
      镇政府以经县政府批准为由,单方面以通知的形式确定拆迁方案,对我们不另行安置宅基地,不予经济补偿,并强制我们接受。镇政府的行为不合法.根据《城市......


·犯罪未遂的犯罪所得是否需要归还
      一,犯罪未遂的犯罪所得是否需要归还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


·诉讼时效的中止的衔接方法是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吗?
      诉讼时效的中止的衔接方法是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吗?一、诉讼时效的中止的衔接方法是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吗?诉讼时效的中止的衔接方法是由法律规......


·大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大丰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补偿费1.土地补偿费是土地补偿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为补偿被征地和原土地使用单位的经济损失而向其支付的......


·无锡工伤鉴定申请多久可以进行?
      无锡工伤鉴定申请多久可以进行?从认定工伤到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没有具体的时效规定,只要求在伤情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1.工伤认定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