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宅基地可以由非农业户口儿女继承吗

当看到这个标题的时候,我们不知各位读者是否和我们一样,在脑海里深思“农村宅基地可以由非农业户口儿女继承吗”,在下文中我们就为各位读者解答一下农村宅基地是否可以由非农业户口儿女继承以及相关的知识,请深入阅读。
  
  
  农村宅基地可以由非农业户口儿女继承吗?
  
  我们都知道农村宅基地只能是拥有农业户口的公民才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如果户口从农业转到非农业户口,那么是否还享有原有基地使用权。
  
  
  第一、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非农业户口不享受宅基地,也就是说,非农业户口不能继承农村宅基地。
  
  第二、我国法律规定,农村村民取得宅基地的前提是其“村民”身份,村民首先要属于这一村集体才能取得宅基。同时村民有的只是宅基地的使用权,宅基地所有权还是在村集体,村民不能随意处置宅基地。所以,宅基地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遗产,不能被继承。虽然宅基地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个人财产,可以被继承。
  
  1、宅基地的取得
  
  
  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依法享有的,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造的,保有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身份性的特点,同时,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
  
  2、宅基地具有身份性
  
  从我国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考察,有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应当是农村居民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非农村居民无权取得宅基地。
  
  
  3、宅基地的使用具有福利性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申请取得宅基地,一般不需要缴纳费用,带有明显的福利分配色彩,承载了相当程度的社会保障功能。
  
  4、以户为单位进行配置
  
  
  宅基地通常依村民的申请取得,依照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以户为单位配置,根据家庭成员人数确定宅基地面积。村民因结婚或者其他原因分户另过,申请一处新的宅基地,于原有的宅基地便不再享有权利。由此可见“户”的概念在宅基地相关法律关系中至关重要,农户中只要有成员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当然续存,户员迁出或者死亡肯定能导致宅基地面积被核减,但宅基地使用权不会灭失。
  
  
  5、一户只能配置一处宅基地
  
  
  我国是一个典型地少人多的国家,土地资源极为紧张,可供用于住房建设的宅基地资源更为紧张,因而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综上所述,就是我们对有关于我国''农村宅基地可以由非农业户口儿女继承吗'' 这一问题的回答,宅基地是一种比较复杂的物权,法律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有很多限制,我们希望此文章可以给您参考,细节问题还希望通过律师来帮助您解决,同时,在线律师期待您的咨询,为您带来更加专业的服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一方所欠赌债离婚时由谁还
      一方所欠赌债离婚时由谁还我国禁止赌博,刑法甚至规定了赌博罪,一方在婚姻关系中欠下了赌债,这个赌债是不合法的,一方因赌博输欠的赌债和在赌场上借......


·人格权包括了什么权利?
      人格权包括了什么权利一般人格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概括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全部内容的一般人格利益,并由此产生和规定具体人格权的基本权利......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误工费多少天?
      一、交通事故没有工作误工费多少天?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是没有固定工作的,没有固定的工作就可能没有固定的收入,而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因此造成收......


·检察院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哪些
      一、检察院刑事诉讼抗诉条件有哪些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
      在我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合法的公民对于农村房屋的买卖行为是合法的、有效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近年来时有发生。那么农村房屋买卖协......


·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一、没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签订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一般而言,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


·遗嘱监护可以排除健在父母的监护权吗?
      遗嘱监护可以排除健在父母的监护权吗?1、不可以,父母是孩子的第一顺序监护人,不可以变更给无血缘关系的的人。除非父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只有借条没有支付赁证据怎么办
      小额的借款可以是现金交付,法院会根据双方的财产情况及其他方面的因素综合考虑。但如果借款金额数额较大,债权人最好能够提供取款凭证等。只有借条没......


·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
      商标权归属是怎样的在现实生活中,您常常听见别人说商标权许可,商标权转让。但是很多人对于商标权并不是很了解,由此就影响了人们对商标权的使用。比......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
      离婚起诉书应包含哪些内容?起诉书是指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必须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


·所有类型的纠纷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的,都会受诉讼时效的限
      所有类型的纠纷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的,都会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交通事故纠纷作为民事纠纷的一种,自然也不可能例外。那么,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