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一、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对合同生效的条件规定是民法总则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总则第149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总则第150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总则》第148条至第150条将欺诈和胁迫的法律效果统一规定为相对无效(可撤销)。至此,欺诈、胁迫的法律效果出现了三种判断标准:《民法总则》认为相对无效,《民法通则》认为绝对无效,《合同法》则以是否损害国家利益为分界线区分判断为相对无效和绝对无效。虽然《民法总则》并未废止《民法通则》,但作为两部地位相同的一般法,新法《民法总则》自然优先适用,《民法通则》的绝对无效观点已被排除适用。
  
  
  二、合同生效的效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是指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亦即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意味着双方当事人享有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应当履行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一旦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可寻求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对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人也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人(包括单位、个人)均不得对合同当事人进行非法干涉,合同当事人对妨碍合同履行的第三人可以请求法院排除妨害;合同生效后,合同条款成为处理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生效是当事人双方订立合同实现预期目标必然要追求的结果。
  
  
  民法总则在我们的国家对于合同生效这个方面问题也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主要是集中在148条到150条的法律规范当中,具体点来说,采取胁迫或者是欺诈,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之下所作出的行为都是无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犯盗窃罪可以判单处罚金吗
      罚金刑属于刑事处罚中附加刑的一种,有些时候对于一些轻微的犯罪,在处罚的时候是可以单处罚金的,也就是说此时不会有主刑的处罚。那根据法律中的规定......


·夫妻离婚婚内债务可以怎么分
      夫妻离婚婚内债务可以怎么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


·目前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在建
      目前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实行,最终导致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那么受害者会......


·赠与合同中的随意条件有哪些
      赠与合同中的随意条件有哪些?赠与合同的终止的情形有哪些?一、赠与合同成立条件关于赠与合同的成立问题,争议主要在于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还是实践......


·一、多处伤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多处伤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伤残实际赔偿额=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最高伤残赔偿指数伤残赔偿附加指数1伤残赔偿附加指数2……......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处理?
      离婚后孩子的户口怎么处理?离婚后想回到孩子身边,孩子的户口应转移到有监护权的一方。如果协议离婚,有必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办公室,首先通......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需要签名吗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需要签名吗?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并不需要劳动者签字才能生效的,对于用人单位的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


·和军人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
      和军人离婚孩子会判给哪一方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


·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一、申请个人著作权权属证明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申请作品著作权权属证明应当提交的材料及要求:(1)......


·强制执行复议期限多久?
      强制执行复议期限多久?一、强制执行复议期限多久?公民或者法人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强制执行决定后的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


·一、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关于孩子抚养费吗?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给其中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1、......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