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一、离婚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卡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卡的时间最长是多久?
  
  
  离婚财产保全冻结银行卡的时间最长是6个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三、离婚申请财产保全的流程是什么?
  
  
  1、提供担保。
  
  
  人民法院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必须由申请人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并且当事人需提交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
  
  
  2、处于预防财产损失。
  
  
  只有在诉讼争议的财产存在毁损、灭失等危险,或者有证据表明被申请人可能采取隐匿、转移、出卖其财产的,人民法院方可依职权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保全限于争议财产。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4、申请的法院。
  
  
  离婚诉前财产保全,由当事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在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后,申请人起诉的,可以向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5、不动产的保全。
  
  
  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和特定的动产(如车辆、船舶等)进行财产保全,可以采用扣押有关财产权证照并通知有关产权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该项财产的转移手续的财产保全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6、法院裁定财产保全。
  
  
  申请人民法院冻结对方的银行卡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说明当事人现在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离婚诉讼活动进行期间已经开始转移资产了。人民法院通常会在冻结期限之内,对财产分割作出判决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如何认定道路交通责任
      如何认定道路交通责任一、如何认定道路交通责任我国现行的交通事故责任共分五类,即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1)全部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生产假药盒怎么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生产假药盒怎么处罚?根据法律规定生产假药盒将会按照我国《刑法》当中的生产销售假药罪来进行有期徒刑的判决。我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二......


·爷爷奶奶的抚养权可以争取吗?
      爷爷奶奶的抚养权可以争取吗?爷爷奶奶的抚养权,应在孩子的父母双亡,或不能抚养的前提下才能取得。如果孩子的父母有一方健在并且愿意抚养孩子,孩......


·当事人告他人诽谤怎么处理?
      当事人告他人诽谤怎么处理?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按照《民诉法》规定,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或裁定的,由法院依法执行。这需要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民诉法》......


·探视权的规定一个月几次?
      探视权的规定一个月几次?探视权的次数规定未在法律上明确进行规定,需要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


·犯罪分子被判拘役需要立案吗?
      犯罪分子被判拘役需要立案吗?被判拘役是需要立案的,因为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一般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


·2023新婚姻法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效
      民法典净身出户协议是否有效净身出户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样的协议一般在婚前就已经签订,表面看来是对爱情和权益的双重保障......


·河南项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项城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儿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儿女继承父母房产的法律规定是可以通过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来完成继承的手续,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房......


·苏州工伤鉴定九级能赔多少钱
      现如今,我国各地都有工伤鉴定的机构。其实,对于工伤鉴定这样的事情,您并不愿意看到。尽管用人单位有赔偿的制度,但是对于劳动者来说,工伤有些情况......


·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含义是什么
      收回土地使用权主体的含义是什么在国内拥有土地使用权办理好相关证件后我们即可对土地进行使用可以对土地进行转让出租,当然这些和土地的所有形式也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