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

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农村居民在父辈过世后理当继承自家宅基地上的房屋,但是居民有权继承宅基地吗?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在下文中,我们将对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做出解答。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
  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自然不用缴纳遗产税。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不用交税。
  法律依据如下:我国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开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一旦丧失“村民”身份,宅基地即被集体收回。此外,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土地管理法》第62条)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 需要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就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了。(《物权法》第18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2条、《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234号))
   二、农村宅基地是否可继承吗?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但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特殊的财产”。
  (一)因为宅基地使用权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失去而失去,不产生在不同农民个体之间的流转,即不可以继承。
  (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说明我国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主要是为了保障每户农民的居住需求,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如果允许继承,将导致宅基地无限扩大,违背了土地管理法关于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有关规定。据此,农村宅基地不能算作遗产,故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不得单独流转交易,并不代表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也不能流转交易。现行立法允许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的继承而被继承。因为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属于农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实践中,农民宅基地上的房屋继承问题可以分为下列情况: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的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
  综上所述,我国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但因为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对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故在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继承的标的物。因此,农村宅基地不会有继承发生也更不会出现因继承需要交税。如果您在农村宅基地继承要交税吗这个问题上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不妨到在线向律师提出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抢注竞争对手商标是不是合法的?
      一、抢注竞争对手商标是不是合法的?抢注竞争对手商标的存在是合法的。我国《商标法》实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并不会考虑商标是不是抢注他人的,因此......


·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具有哪些基本要素
      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具有哪些基本要素一、合同基本要素合同本身有很多内容,但在合同履行完毕确认书中没有必要重复赘述,只需要将合同要素加以提炼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解聘补偿金怎么算?
      在职员因公受伤经过工伤司法鉴定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按照工伤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向职员发放一次性补助金。对于那些无法痊愈或者及时痊愈也无法胜任岗位......


·打架斗殴被派出所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多久?
      打架斗殴被派出所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多久?打架斗殴被派出所拘留的时间一般是半个月,打架的行为虽然是民事主体之间由于纠纷而导致的暴力行为,本质上并不......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说到监外执行,这主要是指在罪犯具体服刑期间的一种制度,其中常见的就是申请保外就医。罪犯要想能够监外执行的,此时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条件才可以。那......


·一、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
      一、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有哪些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需要对共同的财产做出分割,要是存在债务,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话,那么此时也是需要进行处理的。不......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
      摩托车酒驾该怎么进行处罚生活中,我们常见的是行为人酒后驾驶汽车的情况,但也会出现行为人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对此也是要对驾驶者作出处罚的。那......


·中华联合 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中华联合交强险赔偿范围是什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


·夫妻债务未还清离婚怎么办
      夫妻债务未还清离婚怎么办1、婚后债务若属于个人债务,那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即使还没有还完,这笔债务与另一方也没有关系,应当由欠债的一方承担偿还责......


·己关押两年未判刑怎么办
      己关押两年未判刑怎么办?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超期羁押,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