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涉嫌单位行贿罪判罚多长时间

一、涉嫌单位行贿罪判罚多长时间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单位行贿罪如何确定责任人在单位行贿犯罪中,并非所有的直接责任人员都负有同等的责任。这种犯罪虽然也是自然人实施的一种有组织的犯罪,但它与传统刑法中的共同犯罪相比,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有较大的区别。因此,不能像共同犯罪的成员那样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而只能根据他们在单位行贿犯罪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分为主要和次要责任人员。对于确定直接责任人员的主次,一般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职权的大小。职责权限越大,应负的责任也就越大。(2)因果关系的形式。在因果关系链中,起支配作用的行为人负主要作用。(3)所起作用的程度。主动出谋划策、积极实施者,所负担的责任相对要重。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自然人不能构成本罪。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单位内部机构可以成为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但是要注意,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公积金贷款的房子可以卖吗
      公积金贷款的房子是可以卖的,但是出卖前首先要确定是否有房产证。二手市场交易都是以房产证为主的,只有有了房产证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如果没有房产......


·菏泽机场征地补偿标准
      菏泽机场征地补偿标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现在每家每户几乎都已经奔小康的日子。但是还有很个别的市、县没有机场,相对那些要出远门......


·我国土地使用权部分入股是如何规定的?
      目前社会中有各种投资手段,投资者通过出资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已经发展成一种成熟的投资手段了。但是我们在出资的过程中我国法律就规......


·违约金、滞纳金、利息损失的区别
      ①、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由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违反合同(或违反约定)后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或代表一......


·什么是婚姻家庭法?
      什么是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的内容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家庭法》将废止。法律的涉及范围是非常广的,无论......


·可以以性格不合不孝顺起诉离婚吗?
      当男女双方因性格不合不孝顺走到婚姻的尽头的时候,很多人都会选择放弃这段婚姻,但是不管你选择哪一种离婚的方式,都应当遵从法律,提起离婚诉讼的理......


·广场舞声音大上哪投诉
      1、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请他们来进行协商,因为跳广场舞如果说噪音过高是一种违法行为,可以请相关部门进行了治理,其实城管是负责管理这个东西的。2......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手续,会产生什么影响?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劳动合同的建立可以有效地维护自身的权益。因此,在面对劳动合同到期后既不及时办理终止手续也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况时,人们都会产......


·一、交通事故致对方死亡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致对方死亡怎么赔偿多少钱?交通事故致对方死亡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1......


·企业人员渎职判什么罪
      渎职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触犯刑法,会......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