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事情中断再发生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一、事情中断再发生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发生后,已经过的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断事由存续期间,时效不进行,中断事由终止时,重新计算时效期间。但如何确认中断事由的终止,因事由的性质有别而有所不同: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在发生法定的情形之后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事由消失之后若是债权债务关系依旧没有终止,此时就需要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若是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结束了,此时诉讼时效就会终止。起诉、债务人主动要求对方承担义务等,都是可能会导致时效中断的法定情形。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字、盖章或者虽未签字、盖章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时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制度,如果案件发生了时效中断的事由,比如当事人向义务人行使了权利的,或者义务人承诺要履行义务等,此时时效中断,再次发生侵权等情况的,时效重新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
      发放的丧葬费不属于遗产吗?丧葬费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


·公司吸收合并的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吸收合并的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吸收合并的流程是怎样的?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


·设立遗嘱时,老人临终遗嘱怎么写
      设立遗嘱时,老人临终遗嘱怎么写一、设立遗嘱时,老人临终遗嘱怎么写(1)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2)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


·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
      有的人贪图便宜而选择购买小产权房,但其实这类房产也是会够购房者带来一定风险的,严重的时候,甚至还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害。那么您知道购......


·最高院交强险赔偿范围有哪些?
      我们您都知道,最高院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强险赔偿范围的问题,赔偿项目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用以及茶城损失费用,交强险是......


·入室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入室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入室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有四个,分别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
      虚假诉讼罪是刑事案件吗虚假诉讼罪是属于刑事案件的,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什么?
      假想防卫的性质是什么?“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时间的规定是什么行政处罚法对听证时间的时间主要分为三类,总结如下:(一)申请时间:......


·夫妻一方的公司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一方的公司是共同财产吗?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的话,婚后成立的公司收益属于共同财产。婚前成立的公司婚后经营所得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哪些行为构成家庭暴力?
      哪些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在家庭生活中遭受的家庭暴力一般包括身体虐待、言语虐待、心理虐待和性虐待。1.身体虐待:推、甩、踢、揍、掴、抓、咬、拗扭肢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