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一般会判几年

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一般会判几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少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二、强奸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怎么写?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尾部应当写明:(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3)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4)具状时间。法律上对强奸罪的量刑范围有非常明确的规定,但具体会判几年就不确定了,因为不可能所有的强奸犯都是直接被判处死刑的。在法治文明社会,强奸行为还时有发生,强奸案件当中的很多犯罪嫌疑人,为了避免受害人报案,强奸后故意杀害受害人的也很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
      关于五险一金的比例,每个地区的缴纳的比例都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在进行缴纳的时候,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进行确认的。那么,甘肃省五险一金缴费比例......


·工伤认定后伤者死亡算不算工亡
      工伤认定后伤者死亡算不算工亡一、工伤认定后伤者死亡算不算工亡《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


·刑法修正案八废除死刑的罪名有哪些?
      死刑是最高程度的处罚,它直接剥夺了犯罪分子的生命。我国目前并没有废除死刑,还保留了不少的死刑罪名,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有很多罪名并不适用于......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的签订,不只是涉及到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也对租赁者安心大胆创业有了法律上的保证......


·一、工伤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是否有规定?
      一、工伤保险误工费年龄限制是否有规定?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哪些特点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哪些特点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要满足的特点有以下几点:1、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而停止使......


·强奸未遂辩护词及强奸未遂犯罪界定
      您应该都知道国家的法律是强调公正与公平的,无论是遵纪守法的普通百姓,还是犯罪嫌疑人,法律都会公正裁决,绝不偏袒某一方。即使是面对万人痛骂的强......


·城乡规划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城乡规划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城乡规划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有哪些内容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乡规划行政处罚裁量权,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校园侵权如何归责是如何规定的?
      校园侵权如何归责是如何规定的?未成年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接受教育期间受到人身侵害,学校等教育机构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但也并不是只要发生校园......


·抢劫证据不足辩护技巧是什么
      抢劫证据不足辩护技巧是什么抢劫证据不足辩护技巧是什么?一、要善于准确归纳并找出辩护的法定理由。我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律师担任刑......


·行政诉讼案中二审开庭时间一般是多久?
      行政诉讼案中二审开庭时间一般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具体多长时间才能开庭,只有一个大概的时间,最长是33天后才能开庭,同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