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案件关于抚养权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离婚案件关于抚养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什么?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二、法院确定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就是孩子抚养权,解决抚养权纠纷,协商不成的只能起诉。如果孩子比较小,原则上女方抚养,当然女方有特殊情况不宜抚养的,男方抚养。离婚后,抚养条件发生变化的,也可以变更抚养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醉驾在我国的处罚是十分严厉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如果是醉驾
      醉驾在我国的处罚是十分严厉的,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如果是醉驾的需要首先兑酒精的含量进行测量,然后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罚,那么您都想知道醉驾酒......


·原告辩护词模板是怎样的
      原告辩护词模板是怎样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


·民法总则第70条的改变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总则第70条的改变的内容有哪些2017年新颁布的《民法总则》改变了很多以往的规定,这样的行为不但完善了法律法规而且还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对广大人......


·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一、监察和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劳动监察机构是劳动行政部门纠正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主管劳动监察的工作机构。劳动......


·寻衅滋事检察院不批捕的情况是什么?
      在生活中,会有一些小混混或一些无业游民经常调戏路人,或殴打他人等一些行为。在我国的法律上,有这么一条规定,行为人为了发泄自己的情绪,或是从另......


·普通债权和共益债务的联系和区别
      普通债权和共益债务的联系和区别一、什么是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


·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吗?
      没有抚养权有探视权吗?法律规定抚养权与探视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两者并没有直接联系。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依法享有的探望子女的......


·国内公司法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
      一、国内公司法同股同权是什么意思?所谓同股同权,是指同一类型的股份应当享有一样的权利。在国际市场上股票是全流通的,通过市场定价发行,所......


·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
      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只需要尽到书面通知(试用期内,法律未规定书面形......


·重签劳动合同降薪是合理的吗?
      重签劳动合同降薪是合理的吗?重签劳动合同降薪是否合理需要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和岗位综合考虑,或与劳动者进行友好地协商,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做......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解除的情形都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可解除的情形都有哪些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合同履行期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