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

合同生效日期前可以毁约吗?如无特别约定,一般的书面合同自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时合同成立并生效,但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生效。已经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可以作为解除的对象,因为没有生效的合同在还不产生法律上的效力,也就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是可以解除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合同生效和成立的区别有哪些?1、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合同生效分为几类:一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就成立,同时也生效。二是除具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还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履行法定手续时生效。三是合同虽然成立,但还必须具备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或双方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期限届满时才能生效。2、发生时间不同。合同生效的一定已经成立,而合同成立的未必生效。即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如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须经过批准和登记才能生效。3、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的法律效力是要约人不得撤回要约,承诺人不得撤回承诺,但要约人与承诺人的权利义务仍未得到法律认可,仍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如果成立的合同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它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双方当事人就没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肯定评价,表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符合国家意志,当事人设定的权利义务得到国家强制力的保护。综上所述,双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生效条件及期限的,如果在未到期之前毁约,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这个时候合同并没有生效。在未生效之前,解除合同并不触犯违约责任。当然,大部分合同是签订即生效,等生效后再毁约,当事人将承担后果。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有什么方式
      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有什么方式发生劳动合同纠纷,首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第三方机构(例如工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进行调解;其次,对于用人......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未遂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未遂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犯罪未遂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问题,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


·没有领证结婚算事实婚姻吗
      没有领证结婚算事实婚姻吗这不是事实婚姻了,这个必须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时双方满足了结婚实质要件的才可以。2001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能改吗?
      营业执照上的注册资本能改吗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修改的,公司对注册资金可以进行增资或者减资,但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程序。二、公司注册资金增资......


·专利国内申请优先权
      专利申请费应当按规定的期限缴纳,没有在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没有按规定的费用足额缴纳的,视为没有缴纳:一、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申请人......


·强奸罪证据认定有什么构成要件?
      我们经常会从新闻上看到一些强奸案件,有些案件的审理大快人心,对罪犯分子给与了应有的惩罚。但是也有一些案件我们看不太懂,明明都知道是强奸罪,法......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
      借款合同如何生效一、借款合同如何生效(一)借款合同有效的条件1、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不过,自......


·公安逮捕检察院没有批捕怎么办?
      一、公安逮捕检察院没有批捕怎么办?可以释放当事人或者办理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


·先工伤后参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
      先工伤后参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一、先工伤后参保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不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仅仅保障在参保期间发生的工伤事故,如果发生时还......


·肇事司机不服车祸伤残鉴定该怎么办
      伤残报告鉴定是由专业的三甲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应该在医疗鉴定过程的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的,不能是出现是鉴定机构不具有资格的,或是鉴定过程的出现违法......


·普通工伤退休有啥待遇?
      现在的工作种类非常的多,工作也有安全和危险之分。无论是再安全的工作在工作的时候又是难免会受伤。对于在工作中受伤的国家有着相关的补偿政策,达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