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25.nj64.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商业诋毁与一般侵犯名誉权行为区分有哪些?

商业诋毁与一般侵犯名誉权行为区分有哪些?1、民事责任调整法律不同商业诋毁是由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定、调整;名誉权是由民法通则所规定,受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所调整。2、侵害主体不同商业诋毁:商业诋毁侵权主体须为经营者,且与被侵害方在商业活动中具有竞争关系;名誉权侵权:一般侵权主体,无身份限制。3、侵害对象不同商业诋毁:侵害的对象是商业活动中的竞争对手;名誉权侵权:无限定,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4、赔偿损失的计算标准不同商业诋毁:实际损失或所获得利益确定,包括合理开支;名誉权侵权: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按照确因侵权而造成客户退货、解除合同等损失程度来适当确定;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二、商业诋毁行为表现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商业诋毁行为的表现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利用散发公开信、召开新闻发布会、刊登对比性广告、声明性广告等形式,制造、散布贬损竞争对手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虚假事实。2、在对外经营过程中,向业务客户及消费者散布虚假事实,以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诋毁其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声誉。3、利用商品的说明书,吹嘘本产品质量上乘,贬低同业竞争对手生产销售的同类产品。4、唆使他人在公众中造谣并传播、散布竞争对手所售的商品质量有问题,使公众对该商品失去信赖,以便自己的同类产品取而代之。5、组织人员,以顾客或者消费者的名义,向有关经济监督管理部门作关于竞争对手产品质量低劣、服务质量差、侵害消费者权益等情况的虚假投诉,从而达到贬损其商业信誉的目的。综上所述,对于企业来说,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遭遇被人商业诋毁的行为,这种行为和一般民事侵权是有区别的。两者触犯法律、侵犯手段方式、造成法律后果及侵犯对象都不同。一般侵权涉及民事责任,而商业诋毁则构成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顾小东律师,手机:025-84110110

@顾小东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30多年的工作经验,现专注于经济合同、刑事犯罪、法律顾问等领域的研究和实践。熟悉公司、企事...More>>

·外地人在北京买房资格有哪些
      “北漂”这个词您应该不陌生,有很多人都是“北漂”一族。他们辛苦奋斗就是想在北京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北京是中国的首都,是经济发展最快的城市。......


·行政强制执行的分类都?
      行政强制执行的分类都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分类都有哪些(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
      拖欠工程款的不良后果有哪些?工程款拖欠会带来较多的社会问题,具体表现在:农民工的工资拖欠,影响社会稳定。我国政府前几年在春节前都要帮农民工讨......


·个体户个人所得税退税说明需要写吗?
      个体户个人所得税退税说明需要写吗?个体户对个人所得税的退税说明是一定要写的;一般还纳税人会因各种原因误交税款。(如:重复交纳扣缴、错用税率、错......


·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有哪些
      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有哪些内容?一、股票质押式回购新规有哪些内容与原《办法》相比,新《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是进一步聚焦服务实......


·男女要怎样才算符合结婚条件?
      男女建立婚姻关系的,不是光靠举行结婚仪式就行了,此时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申请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到结婚证之后,才能成为合法夫妻。这个时候就......


·法院扒窃打掩护判多久?
      法院对扒窃打掩护判多久?在团伙犯罪中,扒窃打掩护的因系从犯,在量刑时应该根据具体犯罪情节予以从轻、减轻处罚。一般情况下,判刑在三年以下。盗窃公......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对于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此时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医疗事故犯罪,......


·工伤期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期内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是不得依照本法第40......


·请律师打官司钱怎么给
      请律师打官司钱怎么给很多人在身陷官司的时候,往往会选择委托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这样是比较好的,毕竟律师要专业些,知道该如何打官司才能赢得胜......


·欠网贷1200不还会被起诉吗
      欠网贷1200不还会被起诉吗?现在网络借贷十分发达,校园贷作为一种新型贷款方式,也走进了很多大学校园。不少学生在钱不够用的时候,都通过向网贷平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顾小东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顾小东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